立案审查30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60人......9月29日,石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石泉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工作报告梳理了五年来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
五年来全县立案审查301件 始终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既严肃查办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又注重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纪律审查数量和质量逐年提升。五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检控类信访举报380件,处置问题线索702件,初核初查655件,立案审查30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60人,其中乡科级干部67人,给予撤职及以上处分63人,移送司法机关10件12人,立案数和处分人数较上届分别增长3.6倍和2.9倍。对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恶劣、情况较为复杂的突出问题,县纪委坚持提级办理、直查快办、从严处置,五年来县纪委本级直接查办案件14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04人,积极发挥了领导示范作用,及时回应了群众关切。强化工作保障,扎实推进“队伍专职化、场所标准化、工作规范化”建设,按照“六有”标准加强镇纪委软硬件建设,组织编印了《石泉县纪律审查常用文书指南》,纪检干部执纪能力和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处分53人 始终把作风建设紧紧抓在手上,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和“五股歪风”为重点,坚持抓细抓常、抓早抓小,持续释放了整风肃纪的强烈信号。强化专项整治,先后开展了“治庸治懒治散”、“优化发展环境”、“狠刹五股歪风”和“公务用车治理”、“办公用房清理”、“吃空饷清理”等10余项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查纠了一批突出问题,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加大查处力度,通过明察暗访、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线索核查等方式,累计开展各类检查290余次,核查公款消费和节假日车辆出行问题线索300余件(次),点名通报曝光单位110个(次)、干部150人(次),给予党政纪处分53人。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干部作风十条禁令》《干部去向公示》《婚丧嫁娶报备》《外出考察报备》《节假日公车封存》《领导干部外出报备》等10余项具体规定,督促相关部门完善了公车管理、公务接待、差旅费、请销假等管理办法,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笼子”。
创新制度机制发现问题线索95件 坚持把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建立了一系列接地气、易操作、实效性强的制度机制,有效提升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探索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机制,出台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办法》,已分四批对7个县直部门和11个镇开展了巡察工作,共移交问题线索95件,占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总数的28%,立案45件,占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总数的26%,给予党政纪处分6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人,追缴违纪资金74.3万元,其中退还群众63万元,充分发挥了发现问题、全面监督和查处震慑的强大作用。同时,探索建立了村干部“惩防机制”,出台了村(社区)干部受纪律处分与绩效补贴挂钩、镇纪委“直管”村(居)民监委会工作、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三项制度,促使基层党员干部心存忌惮不敢腐、知荣明辱不能腐、权衡利弊不想腐,有效推进了从严治党要求向基层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