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石泉县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2018年第二批次巡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单位:县财政系统、县档案史志局、县直机关工委;同步对县国土局、县市场监管局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巡察时间:2018年9月下旬至11月下旬
三、巡察重点:
(一)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树立“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情况;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贯彻党章、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民主集中制等制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
(二)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及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政策情况。
(三)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情况;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执行组织制度,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情况。
(四)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情况;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以及工作落实不力、作风不实、“慵懒散慢虚”和“为政不为”等问题;着力发现对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生态环保、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项工作部署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等问题。
(五)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情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情况。
(六)围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腐败问题情况;着力发现和推动查处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干部人事管理权和资金资源分配权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及设租寻租、搞权钱交易、干扰市场秩序、破坏营商环境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重点问题,特别是脱贫攻坚中的腐败问题、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落实惠民政策中的腐败问题。
(七)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巡察整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新发现的其他问题。
四、巡察组成员及举报方式
巡察组组长: 张建文 县纪委第八派驻纪检组组长
副 组 长: 梁长军 县纪委第八派驻纪检组副组长
成 员: 张 涛 县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正科级纪检员
涂 璐 县司法局纪检专干
魏 昕 县审计局干部
巡察期间,巡察组在县纪委监委一楼设置信访举报箱。
办公地点:县纪委监委工行巷办公点第八派驻纪检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19991510673
举报电子邮箱:xw2018drxcz@163.com
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以上途径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他党员干部的有关问题,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同时,欢迎对巡察工作进行监督。监督巡察组电话:0915-6311656(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特此公告
中共石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