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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纪委监委通报6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典型问题
时间:2022/01/10  来源: 石泉县纪委监委   作者:石泉县纪委监委   点击: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主动担当、履职尽责,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但仍有部分党员干部责任意识不强,不认真落实疫情防控部署要求,造成不良影响。为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城关镇城西社区对西安返石人员落实集中隔离措施不及时的问题。城关镇城西社区未及时排查出居民沈某2021年12月20日从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西北巷返石的信息,社区副主任叶毕华负有直接责任,社区支部书记、主任沈桂荣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人员任玉龙因工作不细致导致沈某落实医学集中隔离措施不及时,存在履责不到位的问题。县纪委给予叶毕华诫勉谈话处理,给予沈桂荣谈话提醒处理,给予任玉龙警示谈话处理。

二、两河镇艾心村落实管控措施不到位的问题。两河镇艾心村居家健康监测对象唐某艳未严格执行两天一次核酸检测,且未严格落实“一人隔离,全家不外出”的要求,艾心村驻村干部罗来顺、包户民警王路路、村文书朱明红、村医邹远秀、网格员周功平负有监管责任,两河镇纪委给予罗来顺、王路路、朱明红、邹远秀、周功平谈话提醒处理。

三、中池镇集镇社区落实管控措施不到位的问题。中池镇集镇社区12月31日至1月3日对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测量体温未登记,记录不规范,集镇社区副主任胡泽军负有监管责任,中池镇纪委给予胡泽军谈话提醒处理。

四、曾溪镇兴隆村落实管控措施不到位的问题。曾溪镇兴隆村居家健康监测对象郑凤田有外出现象,兴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彭易军和镇干部刘佳负有监管责任,曾溪镇纪委给予彭易军、刘佳警示谈话处理。

五、池河镇良田村落实管控措施不到位的问题。池河镇良田村居家健康监测对象陈长平有外出现象,良田村驻村工作队长牛可屹、良田村村委会副主任陈长国负有监管责任,池河镇纪委给予牛可屹、陈长国警示谈话处理。

六、后柳镇群英村、永红村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问题。后柳镇群英村、永红村村委会办公区未落实对办事人员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来访登记等防控措施,群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崇海和永红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泽地负有领导责任,后柳镇纪委给予陈崇海、李泽地谈话提醒处理。

上述6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部分党员干部仍然心存侥幸、大而化之,思想麻痹、消极应付,致使上级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管控措施和“四方责任”空转虚化,落实效果打折扣,给全县安全稳定的防疫局势带来诸多隐患。

为严明疫情防控纪律,防止问责泛化,县纪委决定,对上述6起案例均作第一种形态处理,并全县通报批评。今后再发现中高风险区来石返石人员排查不及时、落实“一人隔离,全家不出门”要求不到位、落实属地和行业监管措施不彻底、机关事业单位内部排查防控不作为等问题,一律从重处理,一律纪律处分,一律追究分管领导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依法追究失职渎职责任。

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措施,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尽好自家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重点、抓住关键,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传导压力。对督查反馈问题集中、监督责任又无作为的,一律落实“一责双问”,一并追究本级本单位纪委、纪检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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