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遵纪守法,现将查处的4起党员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中池镇筷子铺村党支部党员易雄违反交通法规问题。2022年4月,易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受到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6月,易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陕西石泉通达集团公司党支部党员谭博违反交通法规问题。2022年6月,谭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受到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8月,谭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云雾山镇人民政府干部马超违反交通法规问题。2022年6月,马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且未按照要求悬挂机动车牌,无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受到罚款144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8月,马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池河镇西苑社区党支部党员薛红庆参与赌博问题。2020年8月,薛红庆在池河镇陈某祥家中使用麻将以“混爆”方式赌博,被池河派出所当场查获,受到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9月,薛红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4起典型案例,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仍然存在纪律观念缺失、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带头遵纪守法,不碰红线、守住底线,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强化自我约束,坚决杜绝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当前,正值全县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期间,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机制、查漏补缺,进一步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让遵守党纪和法律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强化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信息互通和协调配合,对酒驾、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背后的“四风”问题,持续释放执纪执法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