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两级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落到实处,针对当地群众普遍法律知识欠缺,面对诉讼程序无所适从这一现状,为方便群众诉讼,石泉法院建立了“导诉”制度,并于3月11日正式启动。
该院“导诉”机制将来诉来访接待、督查督办力量进行了有效的整合,形成导诉、接待、处理、督查四位一体的“一条龙”司法便民服务,为来诉来访群众开通便民绿色通道,提升了工作效率,方便了群众诉讼。该院在立案接待大厅设立了导诉台,确定了一名经验丰富,业务娴熟的干警为专职导诉员,其具体职责是对立案、递交诉讼材料、涉诉信访的当事人,引导到立案庭或信访室接待;对查询案件信息的帮助联系相关庭室或承办人;对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旁听案件的群众,引领到审判庭或候审区;对办理其他事项的,通知有关干警予以接洽;导诉员应当遵循热情迎、耐心听、认真办的原则,对来诉来访群众进行积极主动热情地接待、登记、引导,针对不同的当事人灵活导诉,如对于初次参加诉讼活动的群众,应该着重于对法院办案的有关程序、立案手续、相关法律咨询的解释;对于不服判决,需要有关法官答疑释理的当事人,在耐心了解情况和掌握当事人诉求的情况下,将其进行引导至接待室,按照相关程序,由承办法官进行接待答疑等。
该院“导诉”制度的建立,不仅有效降低了诉讼“门槛”,拉近了与当事人的感情,真正做到为民、便民、利民、亲民,也彰显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人文关怀。相信通过这一制度的实施,该院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将得到更好的保障,该院的“立、审、执”也将进一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