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纪委监察局为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秩序,优化投资发展环境,预防和杜绝项目建设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分别向石泉火电厂、石泉生态文化旅游开发项目、保障房建设等县十大建设项目派出监督检查组。
这次派出的10个监督检查组,组长全部由县纪委常委或监察局副局长担任,委局相关科室纪检干部、派出纪工委副书记、正副科级纪检员为成员。各组将对全县十大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县纪委要求监督检查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齐心合力,积极履职,认真从六个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工作。一是监督检查相关部门落实县委、县政府投资环境保障措施情况;二是监督、查处各级党政干部利用职务影响插手工程建设,参与、参股、承揽工程、中介其他劳务服务或垄断材料供应等违规违纪行为;三是监督、纠正部门和行业办事效率低下、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人为设障制肘、部门协作不力,对项目建设单位吃拿卡要、强行摊派及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损害投资环境行为;四是查处破坏建设环境的人和事,对煽动、怂恿群众阻挠施工、影响工程进度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五是监督检查项目建设单位廉洁从业情况,督促项目单位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加强对从业人员遵纪守法的教育引导,完善相关廉政制度;六是对工程项目的预算编制、招投标、资金管理使用、项目法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