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管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近日,县安监局出台《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加强党员干部管理实施办法》,推动本单位党组运用“谈心、提醒、函询、诫勉”四项谈话成为常态,使四项谈话管到经常、管到日常,管到每一个党员干部、管到每一个时候、管成常态,覆盖到全局干部职工。
该《办法》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各负其责、分级实施,实事求是、注重实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教育警醒、保护干部原则,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在教育挽救中体现对干部的关爱。该《办法》规定,局党组对党员干部存在的不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形,通过以谈心、提醒、函询、诫勉等方式为有效抓手,管控好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明纪释理、纠偏扶正,能更好地教育帮助同志,谨防问题由小养大,由违纪滑向违法深渊,使党员干部远离底线问题。对被谈话教育提醒后依然我行我素、拒不整改纠正的,局党组将报请组织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该《办法》明确,谈心和提醒谈话由本局党组负责组织实施;函询和诫勉谈话由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部门实施,局党组积极全力做好支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