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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河镇“三举措”全面夯实村级监管责任
时间:2015/09/15  来源:   作者:王成  马祥晋   点击:
    强化村主职干部的监管力度。池河镇通过进一步细化村监委会监督审核制度,加入监委会签字权。进一步从严审核各村“村规民约”,对不合法、不合规的收费条目予以改正或废止,对于未依据本村“村规民约”的规定设立的收费项目,一律叫停,已收取的全部退还给村民。禁止村干部随意举债、无请示大额开支、私设收入账等,对于村级账务池河镇采用一年一清理的方式,一旦发现问题及违纪苗头,一律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不断规范村级监管机制。加强对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的监督检查,要严格按照“五步三公开”的制度,在涉及到征地拆迁和重点项目建设方面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全程参与,并全程监督各类补偿款兑现到户;同时坚持开展村两委主要班子向村三委成员、人大代表、党员、群众代表和村支部书记和主任向镇党委、纪委委员述职评议的“双述双评”活动,通过干部和群众当面“对峙”的形式,发挥群众的力量,在群众中发现问题,就在群众中解决问题。
    建立村级风险防控机制。紧盯问题易发环节,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村三委的廉政讲堂;联村领导干部除掌握村务决策和管理执行情况外,还要切实掌握好村干部思想动态,将安排指导和教育提醒相结合;在平时的工作中要注意搜集社情民意,对问题征兆和违纪苗头早发现、早汇报、早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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