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这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县住建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
一是提高责任意识。认真传达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起“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主体意识,始终把“两个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落实责任分工。认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业务中心工作及领导班子分工情况,制定《住建局领导班子成员反腐倡廉责任分工》,按照职责权限层层签订责任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三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并印发了《县住建局干部工作纪律制度》、《住建系统督查考核办法》,完善了带班值班、学习、财务管理、公车管理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始终坚持以制度管权管事官人,以制度促勤促廉。
四是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以 “学”、“联”、“帮”、“树”为主题的十项素质提升活动大力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政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五是强化督查检查。以改进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为抓手,以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为目的,该局成立党委书记亲自抓的督查考核办,主要负责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工作任务等各项任务的督导反馈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