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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履行监督职能 彰显司法权威
时间:2017/05/04  来源:   作者:杨柳   点击:

石泉县人民检察院现场监督法院强制执行工作

    为保障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石泉县人民检察院一直在积极探索民事行政法律监督的新办法、新举措。
    近日,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对该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3起民事案件进行了全程监督,为使执行案件更加规范、透明,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该院指派控申科干警对案情及案外不安定因素进行前期了解,并对执行活动开展现场监督。案件执行过程中实行全程摄影摄像,未发生违法违纪现象。由于事前计划周密,在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和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严格监督下,3次强制执行活动获得圆满成功。
    强制执行采用人民检察院现场监督执行机制,不仅是对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符合法律程序的行为进行监督,更是一种支持法院工作的举措,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认为县人民检察院进行现场监督,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协助执行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人员认为检察机关开展执行现场监督工作,使执行过程更加公开透明,更加文明规范,增加了社会和谐因素。此番成功执行,践行了监督与支持的原则,能更好地督促法院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加大执行力度,为当事人解决争端,也将为日后更好的处理执行积案积累经验。
    石泉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强民事行政案件执行监督力度,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的状况,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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