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把做好年度科级领导干部公开承诺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重要内容,通过明确承诺内容、承诺公示公开、跟踪监督履诺、考核运用结果等措施推动全县科级领导干部承诺、亮诺、践诺。
一是明确承诺内容。每年初要求县上科级领导干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目标及领导干部个人所承担的重点任务,结合行业特点、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对自己学习、工作任务、作风纪律等方面提出承诺事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承诺事项在征求分管或联镇县级领导的意见,其他领导干部在充分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等方面的意见后,提交所在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审定,单位主要负责人经分管或联镇县级领导审签,其他领导干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县上审核。承诺事项要求详实具体、重点突出,有量化有目标,对联系实际不紧密、内容空洞的返回修改完善。
二是承诺公示公开。科级领导干部的年度目标承诺确定后,单位主要负责人在石泉电视台进行公开承诺,其他领导干部在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公开承诺,并在县政府信息网、石泉党建网、单位公示栏分别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三是践诺跟踪督查。一方面科级领导干部在每季度末,对完成承诺目标情况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并在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事项履诺进展情况。另方面,组建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及纪检、组织、考核等单位组成的五人督查组,不定期对干部的任职承诺完成情况进行跟踪指导,通报进展情况,督促落实。并注重在明察暗访中发现典型和存在问题,防止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对于践诺措施落实不力、敷衍了事的,进行诫勉谈话,发出督查通报,限期整改。
四是考核运用结果。在年底,由县上派出考核组,采取现场核实、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实绩认定。对一些重点单位,还通过召开述职述廉大会,单位主要负责人就践诺践廉情况进行述职评议和测评。公开考评结果,并作为年度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