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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三项创新机制鼓励干部保护担当作为
时间:2018/09/26  来源:   作者:孟立平   点击:

    去年以来,石泉县坚持问题导向,探索推行三项创新机制,着力破解干部怕打击报复、怕诬告陷害、怕影响家人的思想顾虑,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勇担当、敢作为。
    严格核查处理诬告陷害清白干部行为。针对少数信访举报人为泄私愤或达到其他个人目的,恶意中伤、诬告、陷害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意图使他人受到党纪国法追究、干部选拔任用受影响、政治经济待遇受损害的行为,石泉县印发《诬告陷害行为核查处理办法(试行)》,在鼓励和支持正常信访举报的前提下,严肃惩处恶意诬告陷害行为。同时,办法还明确了诬告陷害行为核查处理的申请、受理、调查、认定、反馈、查处六个程序,详细列举了每个程序的受理机关、受理时限和受理范围,规定了处置诬告陷害行为人的五种方式,在实际工作中具有很强操作性,切实为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大胆履职作为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撑腰壮胆”。
    明确保护干部及其家属人身财产安全。针对党员和干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本人及家属直接或间接受到不法侵害问题,石泉县出台《保护敢担当勇作为党员干部人身财产安全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指出凡是具有恐吓威胁、侮辱诽谤、追逐拦截、滋事骚扰、跟踪尾随、攻击辱骂、敲诈勒索、损毁财物等情形的,均属于妨害党员和干部及其家属人身财产安全行为。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建立了联合查处机制,及时通报移送有关案件线索,并按照管辖范围和权限侦办处置。同时,党员和干部因依法履职遭受侮辱诽谤,致使名誉受损的,相关部门将在一定范围内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为党员干部敢于担当、大胆作为营造良好的履职环境,切实消除其思想顾虑。
    严肃惩治干扰干部依法依纪公正履职行为。针对基层人头熟导致的打招呼、说情风盛行等普遍现象,石泉县出台了《防范和惩处干扰干部依法依纪公正履职行为实施办法》,把党员干部在选人用人、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和矿产资源开发招拍挂、执纪执法、行政审批等过程中,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特定关系人说情打招呼的,均属于干扰干部依法依纪公正履职行为。对党员、干部存在上述行为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分为四种方式予以严肃处理,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处理结果记入当事人个人档案,并作为党员、干部评优树模、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以此防范和惩处干扰党政干部依法依纪公正履职行为,着力营造公平公正、廉洁高效的履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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