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两个责任”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石泉县在全县范围内创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量化目标任务、晾晒考评结果、追究失职责任工作,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落细。
量化目标任务。在明确“两个责任”落实五个目标的基础上, 量化“两个责任”落实任务,分别明确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五项责任,在主体责任方面,涵盖安排部署、分析研判、法纪教育、评估考核、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等方面。在监督责任方面,包括违纪违法问题查处移送、干部作风监督暗访、廉政警示教育、问题整改落实以及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等方面。
晾晒考评结果。按照镇、县直部门、未纳入“统派直管”的县直部门、驻石单位四个序列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考核点评,并实行一季度一考评一排名一晾晒,年终总考评总排名总晾晒。同时,在“石泉党风廉政网”、政府信息网、政务中心电子屏和“廉洁石泉”微信公众号上开设“量、晒、究”专栏,对各级各单位季度考评和年度考核排名情况进行公开晾晒,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
追究失职责任。对季度考评排名后三位的,由县纪委对其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约谈;对年度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并对其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启动问责;对考评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启动问责;对年度内单位党员干部有3人及以上或领导班子成员有2人及以上受到纪律处分的(主动查处和容错纠错的除外),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启动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