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泉县纪委监委按照中央和省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着力发现和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推进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及早谋划部署。印发《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村霸”“沙霸”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意见》,制定了县镇两级重点任务清单,逐级夯实责任、明确任务。年初以来,该县先后三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了安排部署,明确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基层“拍蝇”和惩治“村霸”“沙霸”结合起来,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深挖问题线索。充分发挥信、访、网、电举报平台作用,广泛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密切关注涉黑涉恶舆情,及时收集研判、应对处置。同时,将涉黑涉恶问题纳入巡察监督、明察暗访,深入开展巡察监督和信访民情直通车专车下访巡访工作。深入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大排查,定期上报问题线索排查情况,对接收的问题线索实行优先办理、即收即办、快查快结。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做到一案一沟通、一案一反馈。
从严执纪审查。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不力问题。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专门台帐,对反映的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线索,实行县纪委直查、跟踪式督办、销号式管理,从快从严查处,确保件件有着落。
强化督考问责。把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情况纳入季度考核点评、半年量化考核和年度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室部联镇包抓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各镇助力扫黑除恶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对履职不到位、工作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的一律严肃问责,特别是对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一经发现从严从快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以铁的纪律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有力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