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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优先调查实名举报件 限时反馈答复
时间:2017/11/16  来源:   作者:陈鹏涛   点击:

    “我这次来主要是送一面“秉公执纪、真情为民”的锦旗,专程感谢县纪委及时受理反馈答复我的信访问题,追回了我的4633元生态效益林补偿款......”陕西省石泉县城关镇双桥村村民马成玉说到。
    今年以来,陕西省石泉县不断加强和规范群众实名举报办理工作,制定出台了《纪检监察机关实名举报反馈答复办法》,从“优先办理、告知权利、规范方式、制度保障”四个方面对纪检监察机关保护举报人的措施进行了要求,有效破解了群众匿名重复访、越级访等“老大难”问题。
    为确保问题线索核实准确全面,促进信访人息诉罢访,该县纪委对实名举报的信访问题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是否受理、办理时限、承办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保障实名举报人的表达权。对确属实名举报,建立绿色通道,优先纳入集体排查事项,优先作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查直办的问题线索,做到提级办理、常委包案,做到专人负责、快查快结,并对提出的新线索进行补充核查,保障实名举报人的参与权。同时在核查结束后当面或电话向实名举报人反馈核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征求意见建议,并做好答复和解释工作,保障实名举报人的监督权。
    此外,该县纪委要求实名举报件承办人在办结审签后的2个工作日内,当面或电话向实名举报人反馈核查及处理结果,重点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信访举报反馈答复会的形式,将核查情况、处理依据、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反馈;同时,对缠访重访问题,召开信访听证会,引导举报人依法依规反映和解决问题。
    该县纪委副书记罗天东说:“我们还配套建立了实名举报保障制度,通过信息保密、实时保护两项制度消除实名举报人思想顾忌,有效提高了群众实名举报的积极性,增强了党委政府的公信力。”
    截止目前,全县共受理实名举报问题103件,已办结90件,反馈答复率100%,群众满意率90%,对署实名举报且查证属实的7名信访人分别给予500元现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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