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石泉县纪委在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过程中,针对村干部“小微权力”运行不规范、不透明、不公开,导致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少数,突出关键环节,创新推行了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享受惠农惠民政策带头公开、村干部权责清单公开、村级议事决策“五步三公开”等三项制度,让村干部“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预防了村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在实践中取得了明显成效。
抓住关键少数,推行村干部“带头公开”制度。创新出台了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享受惠农政策带头公开制度,促使村干部廉洁用权。一是明确公开对象。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文书、监委会主任、妇代会主任等群众关注的村组干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户籍关系在任职村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作为公开对象,突出公开的针对性。二是明确公开内容。将享受低保(五保)、危旧房改造、贫困补助及慰问、救灾救济、种粮直补、退耕还林、公益林补助、农业综合直补、土地复垦、移民搬迁补助、临时救助等10余项惠农惠民政策作为公开重点,详细公开与村干部的关系及享受政策的名称、数额、金额等信息。三是明确公开程序和方式。按照“个人申报——组织审核——实施公开——抽查检查”的程序,村干部每年6月30日、12月30日前如实填报本人及直系亲属享受惠农惠民政策有关情况,经所在党支部审核签字并报镇纪委备案后,于15日内在固定公开专栏、各组村民聚居点张贴公示6个月。同时,充分运用广播、微信、QQ群等平台进行同步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四是抽查核实严问责。在审核中发现村干部不如实申报的,由村监委会督促其整改并上报镇纪委,在公示后15日内,由镇纪委组织相关站办所对公示内容、社会反响及群众反映等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和走访调查,对申报不真实、审核不严格、程序不规范导致群众信访的,从严追究镇村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发现的优亲厚友、虚报冒领、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问题从严查处问责。
规范权力运行,推行村干部权责清单公开制度。将村干部履行村级事务管理职责进行全面梳理,细化为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三资管理、组织人事、公共服务等7大类30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每项权力运行的责任主体、操作流程、公开公示、责任追究等内容,通过印发简易手册、编发手机短信、QQ群信息发布、微信平台推送等途径向群众进行公开公示,方便群众即时查看,真正落实群众在村务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结合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规定》以及近年来查处发现的村组干部易触碰“红线”的问题,细化了村级党员干部履职“负面清单”,明晰了“村官”权力“边界”,划清了纪律“红线”。
强化民主决策,推行村级议事决策“五步三公开”制度。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重大项目立项招标等关系群众生产生活切身利益的村级重大事务,按照“党员搜集民意——支部讨论提议——村民大会决定——村委会组织实施——监委会验收评议”和“公开办理事项——公开决定内容——公开实施结果”的“五步三公开”工作法进行议事决策,充分发扬民主,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使党组织的意图、经济发展任务与人民利益相统一,既减少了盲目决策、浪费资源、急功近利、以权谋私等问题发生,又化解了各类矛盾,调动了各方积极性,有效解决了一些村好事不好办、大事很难办、难事没人办、唯利是图办、暗箱操作办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