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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纪委认真组织学习《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暂行办法》
时间:2016/07/13  来源:   作者:蒋姹紫   点击:
    为进一步健全内控措施,强化自我监督,7月11日,石泉县纪委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对《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暂行办法》进行了专题学习。
    学习会上,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局副局长吴昌权带领大家原原本本学习了《办法》,并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对《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做了深入浅出的解读。
    会议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底线规范自己的行为。一要严格要求自己,做遵纪守法的表率。要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对党纪党规心存敬畏和戒惧,自觉维护和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二要按照《办法》的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把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落实在具体工作中,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咬耳、扯袖”;对违纪行为要从严、从快、从重查处,严防“灯下黑”。三要不断完善监督制度,使监督规范化。要制定完善规范的操作程序,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规范处置,在谈话函询、纪律审查、案件审理等环节规范办理。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日前,陕西省纪委、省监察厅研究制定了《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暂行办法》,对监督责任、监督方式、监督要求等作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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