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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纪委 “四五三”强化初信初访工作
时间:2016/01/15  来源:   作者:鄢治宝 谭苗苗   点击:

    石泉县纪委以受理好群众第一次来访、第一封来信、第一通电话、第一次诉求为工作目标,建立了“四五三”工作机制,将初信初访解决在首办环节,提高了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辖区内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明显减少。2015年1月至12月,全县共受理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举报95件(次),其中失职渎职、贪污贿赂、违反财经纪律、违反廉洁自律等4类检控类举报位居前四;受理的95件(次)中,正在初核5件,了结处理71件,转立案19件,结案1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  

    坚持“四项原则”,构建初信初访办理格局。一是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首办负责的原则。二是坚持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和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三是坚持办理质量与办理实效并重的原则。四是坚持依纪依法与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相统一的原则。  

    健全“五项机制”,构建初信初访快速处置系统。一是快速接访。各级纪委要将班子成员照片、职务、分管工作、联系电话等,以固定公开栏、放大上墙等形式,在机关醒目位置进行公开,方便初访群众反映问题。各级信访接待室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做到有提示门牌、有固定接访地点、有值守接访人员,对群众上访随时接待。同时进一步完善乡镇基层快速接访信息网络,落实村级纪检信访信息员,负责在第一时间把群众反应的问题上报,争取接访工作的主动性。二是快速受理。对于群众上访事项,一般应予当场答复是否受理;不能当场答复或署实名来信反映举报问题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信访问题受理后,要明确包案领导,确定主办人,实行“四定四包”即定主办人、承办人、办结时限、办案质量,包调查、处理、思想疏导、息诉罢访。三是快速查处。镇纪委一般信访问题在15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重要信访问题在30日内办结。县纪委必须在60日内办结。转立案处理的信访件,乡镇可再延长30日,县纪委可再延长60日,但要告知举报人延期理由。四是快速反馈。按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调查处理最终意见形成后10日内,由主办人、协办人负责向举报人答复,并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公开。举报人对调查处理结果不服或有新问题反映,由调查组补充调查,在20日内作出处理意见,再答复举报人。五是快速报告。乡镇对初信初访问题受理后,及时报县纪委备案,并在调查处理结束后上报调查报告及反馈情况。  

    做到“三个到位”,确保初信初访办理工作实效。一是调查核实到位。对初信初访反映的问题,要求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调查结果能还原事实真相。二是督促检查到位。对转办的信访件,及时跟踪督办,同时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转办件的办结质量和时效。三是反馈回访到位。及时将信访件的办结情况向举报人反馈,认真倾听举报人对信访件办理的意见,及时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对因受理不及时、查处不认真、反馈不到位致使初信初访问题演化升级甚至出现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直接领导和具体办理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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