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石泉县纪律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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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纪委:“四个一”坚决纠正“四风”隐形问题
时间:2016/01/14  来源:   作者:陈鹏涛   点击:

    2015年以来,石泉县坚持把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工作来抓,精心动员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严肃查办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案件,有力匡正基层党风政风,取得阶段性成果。 

    夯实责任一抓到底。省、市纪委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议召开后,县委、县纪委高度重视,分别召开了县委常委会、县纪委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先后召开了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进会、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转发了《省市纪委关于深入纠正“四风”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意见》,建立了委局班子成员和机关各室联镇包抓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各镇纪委的督促指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基层纪律审查力度,依纪进行监督执纪问责,依纪依法严肃追究,县委将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开展基层巡察、责任制半年检查、日常监督检查、县委重点工作督查的重点内容,各级纪检组织不断加大明察暗访和纪律审查力度,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发现、迅速处理,在全县上下形成了抓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良好工作局面。 

    排查线索一条不落。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认真落实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定期巡回基层下访,公布“12388”信访举报电话,开设网络信访举报专区,实行信访举报线索登记备案和查办销号制度,对案件线索集中排查、统一管理、规范处置,坚决做到有访必核、有案必查,让“四风”和腐败问题在群众眼前现形。认真落实镇办案协作区制度,调整了镇办案协作区包抓领导和责任室,今年以来镇和部门纪委共开展交叉监督检查5次,3个办案协作区采取协作方式查处村官违纪案件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及时调整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由县委李书记担任组长,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今年以来司法机关向县纪委移送案件线索6件6人,县纪委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3件3人,使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得到了及时有力的查处。

    注重创新一丝不苟。建立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制度,注重查处整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六步法”,破解基层执纪监督难题、采取多种方式主动挖掘基层“隐性”线索,倒逼“两个责任”的落实。截至目前,已巡察7个镇、3个部门,其他4个镇正在进行中,共发现问题线索95件,其中转立案27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件,党政纪处分42人,警示训诫22人,追缴违纪资金66.3万元,其中退还村民55万元。建立敢抓敢管机制,突出“抓”和“管”,通过“压责任、必须抓,给权力、能够抓,去顾虑、敢于抓,提境界、主动抓”,相继出台《纪检监察干部考核办法》、《关于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大胆干事创业的暂行办法》等11项规章制度,形成一套系统制度机制链,激励领导干部把负责担当作为自觉行动和良好习惯,推动领导干部“自觉抓、主动管”。

    强化震慑一刻不松。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县纪委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导向作用,督促各镇认真落实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由县纪委班子成员和各室主任组成检查组,对全县11个镇就重点整治内容开展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专项检查,并实行分片区督办负责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逐一督促整改、逐一检查销号。针对一些镇反应问题多、查处案件少的实际,强化约谈促整改。认真执行县镇纪检干部“上挂下派”等制度落实。先后下派3名委局机关干部到3个办案协作区指导办案,抽调6名镇和部门纪检干部到委局机关跟班学习。同时,将查办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案件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7月中旬对办案滞后的4个镇的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9月底按照市纪委“5321”的目标,对未完成任务的的镇和部门及时函询、约谈、督办,形成了有效的责任倒逼机,镇纪委办案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截止12月初,共初核初查问题线索170件,转立案95件,结案9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2人,其中科级干部1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人,收缴违纪资金200余万元,立案数、处分人数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48%、20%。县纪委切实加大自办案件力度,初核初查案件线索91件,立案54件,结案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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