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县纪委监察局召开派驻机构及人员第一次工作例会,标志着我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及人员统一管理工作正式启动。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徐杰出席会议并讲话。
县委、县政府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及人员统一管理工作高度重视,日前印发了《石泉县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及人员统一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一直以来受县纪委监察局和驻在部门双重领导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将改为由县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这是县委、县政府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体制,加强党内监督作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我县纪检监察历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对于推进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推动我县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都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徐杰指出,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及人员统一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认真按照《县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及人员统一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徐杰强调,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及人员首先要转变角色定好位,分清党委(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出去,回归执纪监督主业,坚决把中央纪委“三转”要求落实到位;其次要确定目标明方向,实行统一管理后,派驻机构及人员在县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派驻的主要目的就是加强对驻在和联系单位的执纪、监督和问责力度,督促、协助驻在和联系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确保驻在和联系单位干部不出问题;第三要尽职尽责履好职,要正确处理好与驻在和联系单位的关系,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和联系,经常性的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警示教育,经常性的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岗位和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对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局汇报;第四要大胆工作有作为,要切实加强学习,尤其是要加强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掌握,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和觉悟,切实增强工作信心,坚决克服畏难情绪,积极大胆地开展监督工作,同时要严格要求自己,牢固树立“有为才有位”和“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会上还宣读了《石泉县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及人员统一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并对近期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