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从5月中旬至9月底,运用宣传教育、集中整治、案件查处、制度建设等手段,通过三个阶段,对有7种违规借贷行径的公职人员进行专项治理。
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骗取贷款、参入非法集资等行径,扰乱了金融和社会生产秩序,滋生腐败行为,严重影响了政府公信力。石泉县按照全省部署,对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民主党派、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行政机关委托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组织的工作人员,企业、社会团体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以委任、派遣等形式任命的人员的贷款情况进行摸底排查,重点纠正查处骗取贷款、转贷牟利、干预授信、违规挪用、高利放贷、非法集资和违规以其他方式进行借贷等7种行为。整个活动通过排查申报、督促整改、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违规借贷行为,由公职人员所在单位督促其主动纠正。金融机构核实排查出的违规线索,对存量违规贷款进行清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各部门所辖区域公职人员借贷申报情况进行复核审查,对未如实申报的公职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对举报查实查实的公职人员违规借贷行为,从快从严从重处理。并积极探索构筑防控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