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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加强教育体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薄弱环节的几点思考
时间:2015/03/16  来源:   作者:陈世军   点击: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教育体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近年来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任务、新挑战,如何建设一支“党性强、品行端、业务精、作风硬”的高素质教体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树立新时期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是当前一直思考和研究的问题。近几年,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和广大教职工团结奋斗下,教体局纪委认真履行职责,教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为全县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但是,在教体系统教职工干部队伍建设中和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中也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因此,进一步加强教职工干部队伍建设,探索和改革教体系统内部监督和管理,成为摆在局纪委面前一个重大课题。

一、当前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当前,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总的形势是好的,机关干部依法履职、校长依法办学、教师廉洁从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是,近几年教育系统出现的个案,从客观上与当前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任务更加繁重、标准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更加严格等形势发展和任务要求不相适应,迫切要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正视和解决,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思想认识上的不适应。近年来,随着教育机制、体制和制度不断完善,党员干部、教职工队伍中的腐败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一是思想观念更新不足。面对成绩产生了松懈麻痹思想,习惯于用老办法、老套路来思考和处理问题,对反腐倡廉工作在呈现出的不同特征认识不足,不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缺乏创新精神。二是工作主动性不足。有的对反腐倡廉自身发展规律认识不足,把做好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着眼点单纯依靠在增加人力、物力和财力上,存在“等靠要”的思想。三是全局观念不强。有的大局意识、忧患意识、服务意识不够强,不能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和发展的大背景下,放在教育大局中去把握。四是认识存在偏差。本位思想严重,认为狠抓纪检监察工作会影响中心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于是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部分思想模糊认识不清,认为自己身处执纪执法要害部门,享有监督和惩处别人的权利,平时不注重政治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对新时期、新形势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五是理想信念不够坚定。认为纪检监察政治上没奔头,交流难,提拔慢,于是政治上放松了警惕,行动上降低了标准,工作上放之任之,更谈不上培养和提高自身的能力。

(二)领导体制上的不适应。一是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在现行领导体制下,教体系统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难以有效发挥,尽管上级纪委多次明文要求纪委工作必须要进行“三转”,但在实际工作中很难落实。二是管理上难以专心专业。教育系统局纪委没有配备副书记,也没有纪检专干,纪委委员大部分兼职过多,专职不专现象严重,普遍存在工作关系不顺,精力难以集中等问题,使纪检监察工作在很多时候变成了配角,结果是“种了人家的地,荒了自家的田”,加之纪检监察干部和局领导之间在工作上特别是在案件查处上,意见往往不一致、配合不默契、协作不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工作机制上的不适应。近年来,在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方面,上级领导机关制定了“八不准”、“ 十严禁”等纪律规定,但在具体执行中往往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和手段,致使监督流于形式,内部监督制约和奖励机制不健全。在工作中,由于考评机制和奖励机制不科学、不规范,缺乏操作性和针对性,不能很好地考评纪检干部的工作成绩,容易造成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致使纪检干部工作没有了积极性。一是工作方法简单。纪检监察工作不能够以人为本,不注意工作方法,不讲求工作策略,对有问题的干部,不是以关怀帮助为主,不能采取开展批评教育和谈心活动,真诚地帮助他们认清问题所在、自觉改正、加强预防,而是习惯于照搬条例,简单处置,不能够有效发挥好教育、监督、惩处、保护的职能作用。二是工作落实不到位。对纪检监察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不主动触及矛盾,习惯于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不能扑下身子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摸不准一线的真实情况,不能集中精力静下心来思考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对出现的新情况、问题提不出有见地的针对性对策,工作主动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比较突出。

(四)监督职能发挥上的不适应。一是监督职能错位,存在一定的“大包大揽”倾向。局纪委的重要职能是组织协调和监督,但是,一些本应是其他监督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如校建工程的招投标、学校大宗物品采购、教师人事调动日常工作,纪检监察机关本应是督促、监督,但实际工作中却往往成了“事事涉及、样样牵连”,有时还充当了“保护伞”的角色,哪里阻力大,哪里问题多,哪里就让纪检监察干部去。这种“事事涉及”的现象在实际工作中不时发生,严重削弱了组织协调、监督的有效性,造成职能错位。二是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全面充分。不能准确把握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职能,不能做到重在监督。而是有时重“惩处”轻“教育”,有时重“保护”轻“监督,有时重“教育”轻“惩处”。不能及时有效地发挥出应有的监督职能作用。

(五)队伍建设上的不适应。一是体制与发展不协调。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发展,越来越多地触及到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等深层次的问题,。当前局纪委管理体制、管理模式已经不太适应当前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特别是领导体制设置不够合理,从纪检监察的领导关系看,是受双重领导。一方面受同级党委的直接领导,另一方面要受上级纪委的领导,而在实际工作中,要真正监督同级党委领导还是有一定难度。因此,工作中难免出现一些畏难情绪,出现怕得罪人的情面观念。二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面不够宽,缺乏专干人才,不熟悉现行法律法规知识,在办案方面新手多,办案能手少;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少,培训渠道单一,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更新和补充,由于知识面窄,导致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落实举措等缺乏创新、难以适应形势要求,制约着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提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亟待加强,各单位内部虽然制定了学习教育、工作管理、内部监督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但由于缺乏监督制度落实的制度,制度往往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导致学习教育不经常、日常管理不到位、内部监督不到位,特别是对“八小时之外”的管理抓得不严格,导致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丧失了警惕,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顺应教育系统发展的要求,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不断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我们必须着力在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必须创新思想观念。一要解放思想。要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要敢于打破墨守成规、因循守旧的僵化思想,用发展的观点、创新的思维,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二要服务发展。围绕中心工作切实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发展大局中来考虑和把握,把惩治腐败和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统一起来,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为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正本清源、清礁除障、为建设高效课堂保驾护航。三要抓源治本。处理好严格执纪与促进中心工作、调动工作积极性的关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在主动监督上下功夫,加大廉政教育和事前监督的力度,注意采取灵活有效的方法,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融入各项日常工作之中,贯穿于对教师队伍的培养、管理、奖惩等各个环节,提高宣传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二)必须改进监督机制。要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要从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监督、严格考核、责任追究等环节上建立起上下贯通、环环相扣的工作机制上下功夫,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为一种强激励和硬约束的机制。同时,要逐步改进和完善检查、监督机制,要按照纪委“三转”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强化纪委组织协调和监督的职能,在协调中加强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中搞好协调。一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加大从源头治理工作的力度,从管权、管钱、管人、管物方面进行寻找监督措施,不断深化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抓住用人、用权、用钱等重点人员以及关键环节,制定、调整和充实反腐倡廉方面的规章制度,完善贯彻规章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有效机制,保证对权力形式的有效监督。二要积极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纪委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中的组织协调和监督作用,形成强有力的反腐败整体合力。三要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建立一套纪检监察工作的整体运行机制,组织协调方面要建立起上下协调、内外协调的工作机制,工作运作方面要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培树典型与面上推动的关系,使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得以科学安排、规范管理、高效运作,把纪检监察工作逐步纳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三)不断完善办案手段。一是提升办案效率。纪检监察干部大胆用权,积极学习使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成果,如可以使用拍照、录音、摄像、监控等办案手段。二是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查办大案协调作用,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可以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形成办案合力,重点查处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三是以案件查办促拒腐防变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建立案件公开制,将符合公开条件的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起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目的。四是改革完善案件查办评价制度体系。改革以查办案件数的考评办法,明确查办重点,建立以查办大案要案、特别是以查办大案件为主要内容的考评制度体系。只有查处有影响的案件,才能真正树立教育系统纪检监察机关的教育、监督、惩处形象,使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监督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必须创新源头治腐。一是推动惩防体系建设。坚持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按照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重点推进的工作思路,逐步加大对校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教师人事调动等的制度建设。二是要改进党内监督制度。逐步推行、健全和完善对校长的询问和质询、述职述廉述效、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使其真正发挥监督效用。三是建立“三重一大”报告制度。对重大项目、重大决策和大额资金保廉工作,实行“一把手”不直接管人、管钱、管事制度,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导致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的问题。

(五)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这就要求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不断学习和掌握经济、法律、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狠抓教育,夯实思想基础。一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职业信念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加强纪律观念的教育,引导干部自觉遵守办案纪律, 严守办案秘密,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同时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要做到持之以恒,经常化、常态化,不能搞一阵风。二要加强学习培训。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有针对性地举办业务培训或者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工作先进地方参加培训。三要严把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严格局纪委委员的选拔任用,在家庭背景、专业知识、工作经历等方面严格要求,进一步健全轮岗纪委干部交流、工作考核、激励奖惩以及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淘汰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工作活力。四要健全内部管理监督机制。坚持把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的触角延伸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社交圈和生活圈的监督管理。五要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纪检专干,始终抓好以上率下的领导干部建设、为人示范的师德师风建设、业精于勤的教学能手专业队伍“三个建设”工作,在教育教学方面要着力建设“高效课堂建设提质量、课外综合实践能力强德育”的“两个课堂”双赢局面,努力营造优良全面育人环境,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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