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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十六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完成反馈
时间:2023/10/24  来源:   点击:

10月11日至23日,3个县委巡察组分别向本轮巡察的9个单位党委(党组)进行了“一对一”反馈,并邀请分管县级领导出席巡察反馈会议。根据县委巡察工作安排,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强调,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各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要把巡察整改作为管党治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进一步提升巡察整改政治站位,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扎实推进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反馈要求,一要压实责任抓整改。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一把手”要深化思想认识,统筹安排部署,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要注重将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举一反三、由此及彼、突出重点,真正把整改做深做实做细,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一个不落地,全面整改到位。二要从严从实抓整改。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要严实标准,对照整改任务、标准要求和完成时限,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逐条细化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改什么、怎么改、谁来改、什么时候改到位,把责任理清、任务压实,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要举一反三抓整改。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要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深层次剖析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查找根源,把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做到举一反三,坚持“当下改”“长久立”双管齐下,真正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四要把握节点抓整改。被巡察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向县纪委监委报送整改方案与整改进展情况报告,认真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县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审签制度,集中整改期间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结束要积极做好向党内通报和社会公开工作,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据了解,十六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反馈工作采取集中反馈和巡察组“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9月20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已召开十六届县委第四轮巡察集中反馈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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