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石泉县委批准,中共石泉县纪委、石泉县监委对石泉县医院副院长、工会主席袁道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袁道剑在担任石泉县医院副院长、工会主席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公务出差期间借机旅游,接受服务对象吃请;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袁道剑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