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从2017年3月1日至4月20日,县委巡察组对县国土局、县司法局、县教体系统、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警大队开展第一期巡察,并组成1个专项巡察组,从3月8日到5月20日对扶贫资金及项目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巡察。
县委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要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一)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是否坚决有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否到位;
(二)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选人用人、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是否存在软弱涣散、独断专行、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三)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方面是否存在搞变通、打折扣、走形式、顶风违纪等问题,以及服务群众过程中是否存在作风霸道、欺压群众、处事不公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四)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人事调配和资源分配等方面是否存在权钱交易,暗箱操作、优亲厚友、贪污挪用、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
(五)其它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巡察了解的问题。
县委专项巡察组主要任务是要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一)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情况;重点关注脱贫攻坚“六个一批”部署措施中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
(二)脱贫资金使用范围和管理合法合规情况;重点关注脱贫项目实施管理中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问题及资金拨付、使用、分配环节中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问题。
(三)脱贫攻坚涉及项目管理、制定、审批、实施情况;重点关注基础设施项目领域中弄虚作假、贪污侵占、失职渎职、从中牟利、挥霍浪费等问题。
(四)脱贫攻坚工作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重点关注使用脱贫攻坚资金吃喝玩乐、请客送礼、变相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报销与脱贫攻坚工作无关费用等问题。
(五)脱贫攻坚工作中违反群众工作纪律问题;重点关注不按规定公开政务、村务,侵犯群众知情权;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对群众合理诉求响应迟缓等问题。
(六)精准脱贫目标完成实现和脱贫项目建设运营情况;重点关注脱贫项目建设或实施中围标串标、以权谋私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及因程序、管理不到位,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导致项目质量差,不能发挥应有的效益等情况。
(七)其他涉及需要关注的情况。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举报方式:
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国土资源局和县司法局
巡察期间,巡察组在国土资源局、司法局机关门口设置信访举报箱。
举报电话: 13709151372
13992512753
电子信箱:806910254@qq.com
监督电话:0915—6311656(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教体系统
巡察期间,巡察组在县城大北巷县纪委办公大楼一楼外设置信访举报箱
举报电话:18991527330 QQ邮箱:760345816@qq.com
监督电话:0915—6311656(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警大队
巡察期间,巡察组在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和县交警大队门口设置信访举报箱。
举报电话:13359153044
18729952296
电子信箱:915561776@qq.com
监督电话:0915—6311656(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县委专项巡察工作举报方式:
巡察期间,巡察组在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及各镇设置信访举报箱。同时,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915—6315178 (县纪委信访室)
18991527379 (第四巡察组)
Q Q邮箱:18791459301@qq.com
监督电话:0915—6311656(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中共石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