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经县委研究同意,决定对公安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政治巡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9月底开始,10月底结束。
二、巡察对象
县公安局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各派出所、涉及扫黑除恶工作的队、办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三、巡察内容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是否坚决有力,是否存在组织上重视不够、政令不畅、阳奉阴违等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
(二)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履行工作职责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工作研究不深入、不细致,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政治任务泛泛安排部署,统筹协调组织力度不够,工作督促指导不够扎实有力、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工作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是否按规章制度办事等问题;
(三)是否存在宣传发动氛围不浓,群众宣传发动工作不充分不深入,群众的参与率和知晓率不高等问题;是否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和保护举报人措施等;
(四)线索摸排是否扎实深入,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犯罪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是否深入扎实有效开展摸排工作,尤其是对高利转贷、“套路贷”、暴力索债、强揽工程、围标串标、电信诈骗、非法融资等行为开展案件线索重点摸排;对涉黑涉恶摸排重点掌握是否准确,摸排中是否认真履行责任,有无应付走过场等问题;
(五)是否存在受理举报不规范,有无落实专人受理、专线接听、专册登记;对各类线索分类登记、查办核实、限期回复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涉黑涉恶线索管理不严密、线索管理渠道的失密泄密风险;
(六)对疑似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是否进行深入研判分析定性、分办是否合理;侦办核实是否存在不深入、不细致、敷衍应付的问题;是否存在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认定不准,处置草率,把疑似涉黑涉恶案件当做一般案件查处;是否存在对已有线索深挖彻查力度不够,甚至瞒案不报、有案不立、避重就轻、包庇案件等问题。
四、巡察组人员:
组 长: 罗贤斌 县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组长
副 组 长: 陈诗学 县委政法委正科级干部
成 员: 成丽川 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副部长
王林波 县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组干部
五、信访举报
巡察期间,巡察组在县纪委监委一楼设置信访举报箱。
举报电话: 18991527379
举报邮箱: xcgz123456@163.com
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以上途径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他党员干部的有关问题,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同时,欢迎对巡察工作进行监督。监督巡察组电话:0915-6311656(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特此公告
中共石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