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石泉县纪律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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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泉县水利局党组关于十六届县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2/02  来源:   点击: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22年3月17日至5月20日对县水利局党组及其下属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并于7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部署落实整改工作

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局党组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心组织,党组班子按照责任分工,主动认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抓好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为全面做好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局党组召开了专题会,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充分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准确把握整改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上来,有力有效抓好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政办股具体负责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组织协调、指导督导等工作。印发了《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水利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台账,聚焦3个方面反馈的22个问题,逐一梳理,明确了整改内容和任务清单,提出了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按照时间节点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强化机制建设,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坚持做到边整改、边完善、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建机制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推动常态化、长效化建设。在立行立改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全方位查漏补制,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根据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做出了严格规定,并进行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狠抓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方面问题

1.“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1)“河湖清四乱”禁而不绝。我县境内部分河流倾倒抛洒垃圾、个别河滩围垦种菜,工程建设施工侵占河道问题依然存在。2019至2021年我县因“河湖四乱”问题,被省、市暗访通报督办多达10次。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认真落实河湖长制,狠抓四乱治理,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现已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38个;二是常态化开展监管执法,围绕依法治水管水,突出“抓严、抓早、抓实、抓小”,坚决打击涉河违法行为,截止当前出动车辆巡查132车次,巡查380人次,共立案查处涉河行政案件16起,其中行政处罚8起,罚款27000元,限期整改8起。三是强化河湖岸线保护,严格涉河涉水建设审批,加强涉河项目监管,杜绝未批先建、违规审批,认真开展河湖岸线利用项目排查整治和监测,整治违建违规问题,确保河湖岸线安全。四是坚决落实河湖长巡河要求,做到“县级河长一月一巡,镇级河长一旬一巡,村级河长一周一巡,护河员一天一巡”,促进各级河长工作常态化,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升河湖监管水平。

(2)水土保持监管不到位。G541国道后柳集镇过境线、长安坝太阳岛开发、红花南北片区商住楼开发等建设项目尚未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均已开工建设。宁泉汽贸城及陕西泰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两个建设项目虽已取得批复,但水土保持措施未落实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G541国道属于市交通局实施的市级重点项目,该项目水保方案已由省水利厅审批,我局将加强对施工项目的监管,确保已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地落实。长安坝太阳岛开发项目已委托第三方单位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因主体规划及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变动,目前尚未调整完毕,故水土保持方案目前无法继续编制。我局已要求建设单位,在主体规划调整完毕后,立即推进水土保方案的报批工作。红花南片区商住楼水土保持方案已审查并批复许可。北片区商住楼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后,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已审批。宁泉汽贸城按要求已整改到位。陕西泰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单位已进行了整改,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3)污水处理设施作用发挥不充分。我县除县城污水处理厂外,其他污水处理厂管理体制尚未理顺,目前均由施工方代为运行管理。巡察发现,部分污水处理厂治污设备未开启使用,设备损坏未及时修复,部分员工履职能力有待提高。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推进整改中。按照县政府2022年7月11日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22年7月15日县政府专项问题办公会议纪要精神,镇级污水处理厂将移交给县住建局统一管理。县住建局正在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将镇级污水处理厂托管运维管理给第三方公司管理,已取得县财政局出具的最高限价评审批复,待县住建局完成招标后,全县镇级污水处理厂将全部移交给县住建局,由第三方公司进行运行管理,并已形成专题报告请政府协调解决398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设备购置及更换。现托管运行单位已派驻专业技术运维人员长期在现场指导规范运行。

(4)行政执法不够有力。2021年7月宁石高速建设工程弃渣多次侵占河道,导致群众连续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池河镇新兴村村民违规取水经营问题,2021年9月县检察院下发检察建议,责令整改,但目前违规情况仍然存在。2021年11月两河镇汶水河河道非法采砂,违法行为未得到有效遏制,相关责任人受到问责处理。2019年至2021年度,水政执法处理的31起案件中,自主查办只有7件,占比仅为23%,其他均为群众举报或上级交办,缺乏执法主动性。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切实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常态化开展执法巡查检查。加强与各部门联动执法和县镇执法联动,以汉江干流和主要支流等重点水域、高速路建设为重点,开展常态化监管执法。加大对涉水违法行为查处和打击力度,有效遏制涉水违法行为的发生。截止当前出动车辆巡查132车次,巡查380人次,共立案查处涉河行政案件16起,其中行政处罚8起,罚款27000元,限期整改8起。对池河镇新兴村违规取水经营问题,经取水户申请,按相关程序和规定已办理了取水许可,安装了计量设施,现已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对全县类似问题进行了排查整改。

2.“重点工作完成有欠帐”问题整改情况

(5)一是我县“十四五”水利改革发展规划目前仅在网站公布,尚未正式印发。二是根据规划安排2021年应开工水利重点项目33个,实际开工仅为3个,开工率9%。三是2019至2021年县政府下达“争取中省市项目资金”、“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及“固定资产投资”等年度考核任务均未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十四五”水利改革发展规划已印发,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二是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项目落地、推进力度,确保项目建设任务全面完成。2021年应开工的水利重点项目现已全部开工建设。三是提前谋划,年初将各项任务指标细化分解到各单位,夯实各相关部门职责,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衔接沟通,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县政府下达的三项目标任务。截至当前:争取中、省、市项目资金9062.24万元,完成年度任务8000万元的113.28%;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3亿元,完成年度任务3亿元的76.7%;招商引资4亿元,完成年度任务4亿元的100%。

(6)衔接巩固工作开展不扎实,11名机关干部帮扶对象为集中供养五保户,抽查包联村14户脱贫户,10余群众表示帮扶干部入户少。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进一步夯实巩固衔接工作责任,明确了分管领导、干部交友帮扶喜河镇档山村脱贫户人员名单、帮扶工作内容,要求帮扶干部每周入户1次开展走访活动,宣传党的政策,加强与包联户沟通、感情联络,印制了干部交友帮扶工作纪实手册,分发至结对帮扶干部手中,干部如实填写入户开展工作情况,以提高群众对干部的满意度,并将11名帮扶对象为集中供养五保户的干部调整充实到后柳镇磨石村开展交友帮扶工作。

3.“意识形态、宗教、统战工作开展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7)近三年局党组会议中,未见意识形态领域定期分析研判和通报相关记录;2019年与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报告雷同;“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干部活跃度不高。对党的统战、宗教工作重视不够,三年来仅有2次统战工作学习记录。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强化党组对意识形态、宗教、统战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同安排、同部署,今年已召开党组会议3次,对意识形态工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及防范化解工作进行了研判;加强“一月一主题”干部全员大培训,着力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和责任意识,坚决杜绝报告雷同、照搬照抄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再次发生;不定期将学习强国使用人数、个人学习情况、学习积分排名等信息公示在局公示栏,每周在“水利天下”微信群提醒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学习强国”的学习,增加活跃度;高度重视统战、宗教工作,明确1名班子成员分管统战、宗教工作,落实了1名人员具体负责统战、宗教日常工作。

4.“巡察问题整改未见底”问题整改情况

(8)2018年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内容雷同,且未见具体问题整改内容。“3+1”财务审签制度未严格执行,报销票据附件不全,白纸发票入帐等反馈问题依然未得到有效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落实政办股主任牵头对2017年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望,完善补充相关内容。财务室严格执行“3+1”审签制度,特别是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对报销票据附件不全的,已落实财务人员负责完善补充附件,坚决杜绝白纸发票入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9)一是党风廉政建设重形式轻实施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局党组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通报中,上年度班子共性问题依然存在。2020年和2021年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雷同,个别领导干部半年和全年党风廉政工作汇报材料内容一样。二是“一岗双责”落实有差距。“第一种形态”运用不够,抓早抓小不及时,近三年水利系统多名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三是纪律要求不严格、日常管理宽松软。干部执行请销假制度不严,工作纪律松散,经抽查多人上班时间迟到、未在岗,被责令立行立改;机关管理制度更新不及时,仍有“局党委”、“计划局”等字样。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全面加强从严治党,推动“一岗双责”向纵深发展。修改完善了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班子成员每季度向局党组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坚决杜绝和纠治《工作报告》内容雷同、照搬照抄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发生。二是扛牢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分管干部教育提醒与监督,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做到防范在前、警示在前、抓早抓小。2022年以来,已运用“第一种形态”2人,其中警示谈话1人、诫勉谈话1人;三是扎实推进“作风效能建设年”活动和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全面自查作风方面突出问题,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常态化开展干部纪律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对“慵懒散漫虚粗”问题严肃处理,推动干部作风常抓常严;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完善了《石泉县水利局机关干部考勤及请休假实施办法(试行)》,并加强制度执行。

(10)“以案促改”不扎实。廉政警示教育开展未取得实效,1名干部因赌博违纪2次受到组织处理。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以全县作风效能建设年为契机,扎实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结合警示教育、以案促改、以案说纪工作,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系统干部职工时刻敲响警钟,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抓早抓小苗头导向,加强廉政教育常态化、日常化,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对不知敬畏、挑战纪法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1)2019至2021年局机关工会会费超范围列支4.76万元,用于重阳节慰问退休干部和为非工会会员购买服装。2019年5月超标准核销公务出差住宿费200元;机关个别干部办公用房超面积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石泉县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对超标准核销的公务出差住宿费用已责令相关人员退回。三是制定了《石泉县水利局办公用房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办公用房相关标准,对机关干部办公用房实行动态调整,人员变化后随时予以调整。

3.“‘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

(12)2020年搬迁费5.27万元、2021年解决板长村帮扶资金7.635万元未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进行会议决策。“一把手”在局党组会议中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2020年党组会议研究推荐下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党组书记首先明确推荐人选;2020年6月局党组会议研究脱贫攻坚财政整合基础设施项目相关事宜,“一把手”率先确定招标代理公司。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石泉县水利局班子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并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指导会议,推行党组书记“末位发言”制度。

4.“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13)一是执行财务审签制度不严格,报销票据“3+1”签字不齐全;公务出差审批单中出现出差人自行审批,先出差后审批等问题。二是报销票据附件不全。2019年3月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和移民工作会议、2020年1月市水利局水资源年报会议出差费报销票据中均无会议通知;2019年8月清华大学博士生来石实践出差报销单中仅填写报销天数及金额,未见具体工作行程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石泉县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严明财经纪律,财务室严格执行“3+1”审签制度,特别是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报销票据附件不齐全的坚决不予以核销。

(14)票据核销不规范。2019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第一批、第二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第七批集镇水厂供水工程、高效节水项目支付的勘察设计费均使用收款收据入帐。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财务室已查明当时使用收款收据入账的原因,写出了情况说明,此项问题整改到位。

(15)政府采购执行不到位。水利局深度贫困村购置洗衣池4.009万元,红花沟排涝排污泵站改造提升工程建设监理费14.33万元、设计费31.14万元,东沟河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编制费4.5万元,以上支出均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加强《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要求,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全部按要求办理了政府采购手续。

(16)个人长期借款未清收。2008年至2016年,水利局干部及工程建设法人陆续向水利局财务借款,金额总计达到224万元,直至2021年12月社时仍未归还。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推进整改中。财务室逐项查明借款清单及借款原因后,逐项收回借款或开票结算,现已整改到位196万,28万正在整改中。

(三)聚焦基层党组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党建工作不严不实”问题整改情况

(17)个别党组成员在联系党支部2年内仅有1次参会记录,党建联系制度流于形式;机关党支部党员谈心谈话不规范,记录中有问无答。库区移民党支部谈心谈话未正常开展,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一笔带过,共驻共建党员公开承诺书只见承诺事项,没有践诺情况与支部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局党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局党组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的通知》,党组成员每季度到党建联系点指导工作,每年到党建联系点讲党课1次。二是局机关支部定期开展了谈心谈话,做好记录;库区移民工作站支部已按要求完善了会议记录及党员践诺情况。

2.“党务工作开展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18)党组发文不严谨,存在发文字号错误、一号两文及发文时间逻辑不符问题。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会议通知时间与党员参会记录时间逻辑不符;支部书记、副书记直接由党员大会讨论产生。党费收缴不规范,库区移民党支部、退休党支部2020年党费收缴记录簿无交款人签字。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按照公文管理规定,修订完善了《石泉县水利局机关公文办理制度》,严格规范党组发文程序,加强文号管理,严格发文登记;对机关支部换届选举资料查缺补漏,按选举程序重新完善规范了换届选举资料;落实了人员协助库区移民工作站支部与退休支部对2020年党费收缴台账进行了规范完善。

3.“党建带团建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9)2019年至2021年党组会议记录中无研究共青团及青年工作内容,在支部书记述职报告中未见党建带团建内容,未设立共青团组织。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明确了1名班子成员分管共青团工作,完善党建带团建的制度保障,建立局党组专题研究团工作制度,局党组成员经常性走进青年,关注青年所思所想,听取意见建议,有选择性地让积极分子和团员青年列席党支部会议和活动,让青年党员、团员在党组织学习进步。

三、持续用力推进,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巩固成果,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持续发力,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完成的事项,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始终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二)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在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局党组将继续贯彻落实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以制度的形式定下来,长期坚持。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督促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加快进度,尽快整改到位。着力在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上下功夫,着力在堵塞制度漏洞上下功夫,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防止问题反弹,确保问题彻底整改。

(三)统筹兼顾,助推高质量发展。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切实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推进水利事业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巡察整改为抓手,统筹兼顾抓重点、攻难点,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推进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上级检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15-6321715;电子邮箱:843098669@qq.com。



中共石泉县水利局党组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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