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关于“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精神,经省委同意,决定于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期间,由省委第一巡视组会同有关市县党委巡察组在公安系统开展省市县三级“对口式”巡视巡察联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7月中旬至9月上旬。
二、巡察对象和范围
(一)巡察对象:石泉县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
(二)巡察范围:对石泉县公安局近三年以来各项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巡察,重大事项可追溯、延伸至相关年度和单位。
三、巡察主要内容
(一) 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二) 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
(三) 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四) 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情况。
(五) 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
(六) 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七)严格规范执法情况。
(八)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情况。
(九)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的情况。
(十) 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四、巡察组成员
组 长:侯先兵 县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组组长
副组长:梁长军 县纪委第八派驻纪检组副组长
成 员:陈诗学 县政法委副县级干部
陈 伟 县委组织部组织股副股长
魏 昕 县审计局干部
王林波 县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组干部
五、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9991510673
举报邮箱:115165415@qq.com
受理时间:2018年7月下旬至2018年9月上旬工作日上班时间。
巡察期间,巡察组在县纪委一楼大厅设置信访举报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以上途径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他党员干部的有关问题,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同时,欢迎对巡察工作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省委第一巡视组石泉县委联动巡察组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