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石泉县纪律委员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之窗 >> 巡视巡察 >> 上级巡视巡察 >> 正文
中共石泉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3/10  来源: 秦风网   点击: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8日至4月3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石泉县开展了常规巡视和脱贫攻坚专项巡视。2019年7月17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周密部署整改

      (一)统一思想认识。县委先后2次召开常委会,学习传达胡和平同志在听取第十三届省委第四轮巡视情况综合报告后的讲话精神和第十三届省委第四轮第六巡视组组长贾治国同志在巡视石泉县情况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认真召开了县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逐项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定了真改实改、全面整改的信心和决心。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县委书记李启全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县级领导为成员的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负责巡视整改日常工作。李启全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方案制定、整改落实销号等各个环节全程把关;其他县级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牵头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各部门各单位主动认领整改任务,推动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三)细化整改方案。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围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逐条逐项研判,深刻剖析根源,拟定整改措施,确保根源找准、方案定细、措施落实,印发了《石泉县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4方面14项31个问题,共制定整改措施93条,逐一明确了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做到每一项整改任务都有一套整改措施、一名县级领导包抓、一个单位牵头落实。

      (四)强化监督检查。县委将省委巡视整改工作纳入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重点督办内容,确保问题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各县级领导认真落实“三五三”(坚持“三个导向”,即民意、问题、目标导向,把握工作中的“五点”,即重点、难点、热点、薄弱点和风险点,做到“三个亲自”,即亲自谋划、亲自抓办、亲自验收)工作法,加强对牵头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有力推进了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二、坚持严实标准,务实推进整改

      (一)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还不够扎实、深入”的问题

      (1)关于“县委中心组学习方式单一,针对性不强,日常学习以领读为主,交流研讨少”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完善了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学习研讨作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2019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12次、专题研讨6次。二是对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笔记进行了规范,确保记录完整、内容详尽。

      (2)关于“结合实践少、指导实践不够。在脱贫攻坚中,如何破解产业脱贫短板的问题上缺乏创新思维,在智志双扶上缺乏有效措施”的问题。一是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论述精神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认真落实《石泉县产业就业精准脱贫“三有”实施方案》,按照“户户有长效产业”要求,大力发展全域旅游,不断壮大特色产业,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完善带贫益贫机制,把贫困户镶嵌在产业链上,共落实长线产业户7505户,除五保户外其余贫困户已全部落实了长线产业。二是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外聘技术专家及技术员40名,聘请贫困村产业发展指导员105名,到户、到地块面对面进行技术指导,同时根据贫困户需求开展技能培训2.1万人次。三是坚持“智志”双扶,持续推进新民风建设“六进六治六立”工程,组织开展专项督导2次,召开推进会2次,全年开展道德评议647场次,评议出正面典型1123例,后进典型285例,帮教转化225例,有效促进了民风改善。四是开展“智志双扶村村行”政策宣讲暨文化文艺演出活动,实现了贫困村宣讲全覆盖,有效激发了群众勤劳致富的内生动力。

      (3)关于“应知应会掌握不够好”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五个一两挂钩”理论学习制度,制定下发了《2019年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量晒究”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旁听制度,并邀请市委宣传部、市委讲师团对县人大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了旁听。二是建立了“学习强国”学习之星月评、先进组织年评制度,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开展大众化学习活动,学习活跃度及上稿量位居全市前列。三是编印了《石泉县思想政治理论知识应知应会手册》,完善《石泉县科级领导班子综合研判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办法》,把理论学习情况纳入领导班子研判及考核内容,2019年已累计组织29名新提拔、重用的科级干部参加任前政治理论考试。

       2.关于“落实中省重大决策部署还不够坚决有力”的问题

        (1)关于“对中省环保督查组反馈的采石场破坏植被和水源地保护区‘网箱养鱼’污染等问题,整治取缔不力”的问题。一是对3家矿场生态环境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下发了《矿山复绿问题整改工作督办函》,可复绿部分已完成植被恢复。二是督促生产矿山足额提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基金,并积极申报绿色矿山,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矿业秩序。三是进一步加强露天矿山扬尘治理,已对5个矿山进行生态环境整改,并长期按照林业部门要求进行矿区复绿。四是加快二级水源地网箱拆除工作,目前已全部拆除上岸。

       (2)关于“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识不够深刻,发动群众不够广泛,工作不够深入,在查处大案要案和深挖‘保护伞’方面没有突破”的问题。一是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先后15次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县级领导认真落实联系镇、包抓部门督办和宣讲学习制度,有效提升了各级党员干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印发了《关于建立涉黑涉恶案件督办制度加强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建立了《石泉县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石泉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财断血”协同配合工作机制》《石泉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会商办案机制》,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衔接顺畅的工作格局,提升了扫黑除恶案件办理质效。三是认真落实“五个再一遍、三个大起底”要求,成立6个工作专班,深挖彻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截至目前,成功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2个、恶势力犯罪团伙3个,排查清理问题村干部9名,立案查处“保护伞”问题1件1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不扎实”的问题

      (1)关于“县委对意识形态工作安排部署和统筹推动不到位,近三年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少,没有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的问题。严格落实《县委常委班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印发了《意识形态领域考核工作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委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推动落实,纳入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培训的重点内容,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全县52个党委(党组)就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了自查,并向县委进行了书面报告,进一步压实了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2)关于“新媒体监管不到位,对贴吧、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的监管力量薄弱、监管手段单一”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关于加强网络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各单位干部职工自媒体账号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要求,完善新媒体平台登记备案资料,强化日常监管,及时对相关微信公众号负责人进行了警示约谈。二是组织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及业务人员召开了网络安全工作培训座谈会,就进一步做好网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三是建立健全新媒体综合监管机制,及时监控网络舆情,强化信息联动共享,合理引导和化解网络舆情,不断优化网络意识形态环境,对敏感信息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及时回复。

      4.关于“县委推动政府工作落实方面不够有力”的问题

      (1)关于“县委对重大决策事前征求意见不够广泛,会上讨论研究不够充分,决策推进落实困难”的问题。一是完善了《县委常委会决策议事规则》《县委常委会议会务及督办工作规范(试行)》,督促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二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完善了《县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同时,建立县委法律顾问机制,已聘请3名律师担任县委法律顾问。

      (2)关于“推动工作的力度还需加强”的问题。一是强化督查问责。成立了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监督检查组,对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的各类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建立督查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定期通报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给予不良记录并在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予以扣分;对未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后果的,移交县纪委监委启动问责。二是加大项目推进力度。环卫一体化垃圾收转运体系项目的东北区域、西北区域垃圾填埋场项目前期工作及进场路建设已完成,建筑垃圾填埋场项目已开工建设;体育场片区停车场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正在进行二次结构、装修工程施工;原规划的县第二幼儿园项目已取消,并新建杨柳新区幼儿园,目前主体已竣工验收。三是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按照省市相关规定,对使用国有资金、公共资金和其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国有产权交易项目已全部纳入全省资源交易管理系统,在省市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统一交易。

      (二)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1)关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全县140个村中115个为‘空壳村’,41个村党支部书记由镇干部担任,17个贫困村近两年未发展党员,村党支部书记选拔难、党员发展难”的问题。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石泉县基层组织建设巩固提升方案》等系列文件,着力解决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二是加大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力度,建立健全县级领导包抓、镇(部门)主要领导主抓、整顿工作组攻坚机制,软弱涣散村已全面整顿到位。三是稳步推进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工作,全县140个村、21个社区全部实现了“一肩挑”。四是印发了《关于推行镇村工作一体化的实施意见》,在池河、曾溪两镇率先开展试点,其他各镇各确定1个村开展试点,目前正有序推进。五是制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党员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编印了《石泉县发展党员工作手册》,17个近两年未发展党员贫困村共发展党员19名,全部实现“清零”。六是加强支部结对共建力度,组织170个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对口帮扶150个村,18个河海大学所属党支部与17个贫困村结对共建,进一步提升基层组织力。七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每个贫困村(社区)注入财政资金100万—200万元,为每个非贫困村(社区)注入财政资金8万元,大力发展协作共赢型、资源开发型、资产经营型、产业带动型、服务创收型集体经济,构建了“一元为主、多元支撑”的发展格局,“空壳村”问题已全部消除。

      (2)关于“机关党建责任落的不实,重业务、轻党建较为普遍”的问题。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好九项基本职责,在各项工作中走在前、作表率。二是严格落实《县镇村三级党建主体责任清单》《基层党组织“六化”建设三级任务清单》《基层党建季度重点任务清单》,进一步夯实了机关工委、单位党组(党委)党建主体责任。三是积极发挥机关党建引领保障作用,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中心工作互融互促、同抓共进。在省级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县建设工作中,引导78个单位行业系统机关党组织和1700余名机关党员到4个社区报到领岗、共驻共建,有力推动了机关党建工作接地气、促发展。

      (3)关于“对非公企业党的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切实加强对165名派驻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管理,成立了园区党建工作室,进一步提高非公企业党群服务中心工作水平,全年开展业务指导20次、民营经济形势宣讲10场次、主题党日活动10次、讲党课8次。二是深入开展“三访三问三讲”活动,对园区规上企业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召开了“全县非公企业党建携手共进”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出台了《关于促进招商项目落地实施流程化管理服务的通知》《关于大力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三是编印下发了《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一本通》,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采用“集中+分散”的方式开展了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非公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参加了为期两天的培训,党建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2.关于“年轻干部储备不足,人才流失严重”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县委“三五三”发现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机制,建立了55名正科级后备干部库、100名副科级后备干部库及79名35岁以下后备干部库,并召开了年轻干部座谈会,开展年轻干部能力展示活动,引导年轻干部在破难攻坚中练本领、受历练。二是不断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使用力度,2019年共提拔重用35岁以下优秀年轻干部49人,占提拔重用总人数的38.3%,干部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实施了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招聘了7名硕士研究生到事业单位任职。2019年,全县共引进招聘各类人才257人,其中招录公务员3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4名。四是严格落实各项人才待遇,修订完善了《石泉县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奖励实施办法》,兑现了2017年、2018年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和符合“名校英才入石”的大学生安家补贴共计82万元。五是规范干部调配程序,严格落实新招录公务员最低服务期限规定,进一步严肃了干部调配纪律。

      3.关于“审计滞后、沟通不足、结果运用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将原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划归县委审计委员会,由县委书记担任主任,制定并印发了《县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二是强化工作落实,制定了《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五年工作规划(2020—2024)》,根据年初批转审计项目安排,已对7 名党政主要领导开展了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印发了《石泉县审计整改问责办法》《石泉县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告办法》,切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把审计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干部表彰、任职考察的重要依据。2019 年共出具审计鉴定29次1259人。四是强化业务培训,先后2次邀请省审计厅专家来石泉开展专题培训,有效提升了财审人员业务能力。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方面

      1.关于“履行巡察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巡察组组务会相关会议制度,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坚持听取每期巡察情况汇报,就成果运用、分类处置等进行专题研究。2019年县委常委会先后6次研究巡察工作,协调解决了巡察组设置及人员配备等事宜,进一步扛牢压实了县委巡察主体责任。二是修订完善了《巡察工作手册》,进一步细化了巡察工作流程、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移交办理程序,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三是梳理完善了2016年至2018年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台账,对问题线索移交不规范、办理超时限、处置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整改纠正。

      2.关于“履行执纪监督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1)关于“问责泛化简单化”的问题。一是提升执纪能力,制定了《县纪委监委机关干部学习强能制度》《石泉县纪委监委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办法》,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利用周一例会常态化开展业务测试,深入开展学习研讨,组织全县纪检干部参加了为期 4 天的集中培训,监督执纪业务能力得到提升。二是加大容错力度,认真落实容错纠错机制,2019年以来,共对14名干部实施了容错免责处理,对5个容错纠错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营造了支持大胆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三是提升案件质量,严把问题线索初核、立案审查调查、案件审理三个“关口”,对2016年以来查处的案件逐一进行了排查起底,确保“四种形态”运用精准到位。

      (2)关于“监督执纪宽松软”的问题。修订完善了《石泉县纪检监察干部重奖励激励和惩处问责办法》《石泉县纪检监察干部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绩效考核和管理,树立以监督执纪实效论英雄的鲜明导向,促使纪检监察干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敢于碰硬。

      (3)关于“落实函询制度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对2016年至2018年函询的28件问题线索及时开展了“回头看”,对反馈的函询文书不规范等3个方面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二是修订完善了《石泉县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类问题线索办理暂行办法》,促使函询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4)关于“国有企业审计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县审计局制定了《国有企业审计监督工作五年规划(2020—2024)》,对应审计监督的20家国有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并根据当年审计项目计划,同主管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一并进行,对业务往来大、资金投入较多的国有企业实行重点监督,力争5年实现全覆盖。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1)关于“‘三公’经费监管不力,违纪违规较多”的问题。一是规范财务公开工作,全面推行“三公”经费月报制度,深入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县本级及各镇各部门全面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出差公务用车派差、派车制度。对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使用公务用车的情况,按照《副处级以上领导县城规划区18.5平方公里内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办法》,采取“付费用车、按次包干”的方式,由用车县级领导向车辆所在办公室财务室缴纳费用。三是规范机关食堂管理,县政府机关后勤中心基本账户已撤销,机关食堂实行外包,独立核算经营,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四是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对反馈的无公函接待问题进行了核实纠正。五是规范津补贴发放,废止《石泉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班补助管理办法(试行)》,将各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务通讯费纳入改革性补贴,自2019年7月起按月随工资发放。

      (2)关于“官僚主义严重,下达招商引资任务脱离实际,上报成绩弄虚作假”的问题。一是科学下达任务。制定印发了《关于重新核定下达2019年招商引资任务的通知》,重新科学下达了2019年招商引资任务。二是完善长效机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服务工作的通知》,完善了《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定期核查通报各单位招商引资任务完成进度、投资线索收集等情况,对填报数据不实的严肃追责,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巡视反馈的2018年招商引资数据弄虚作假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处理。

      (3)关于“形式主义问题突出,文件多、会议多、表卡册牌多、督查检查多”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关于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发文审批制度、会议清单和审批报备制度、督查考核年度计划和审批备案制度,实行总量控制。对各镇各部门遏制文件多、会议多、督查检查多等“八多”问题进行了专项督办,文件会议、督考检查分别减少40%、60%,归并撤销领导小组41个,取消留痕事项40余个,党风政风和干部作风持续好转。二是县纪委成立六个督导组,围绕脱贫攻坚责任落实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了监督检查,对2名科级领导干部工作不实不细进行了约谈,对1名村干部工作不实下发了黄色预警卡。2019年,全县立案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92件92人,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脱贫攻坚存在短板方面

      1.关于“对扶贫政策理解不到位,执行有偏差”的问题

      (1)关于“在易地扶贫搬迁时存在扩大搬迁范围、‘双超’”的问题。一是对国家扶贫办建档立卡系统中的“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进行了全面复核,巡视反馈的55户193人超范围搬迁问题,其中3户14人未享受移民搬迁政策,实际超范围规模为52户179人,该52户179人不符合国家政策但符合省级初级政策,目前已全部纳入稳定脱贫户并取消了搬迁标注。二是对巡视反馈的793户“双超”问题,经核实,其中7户因人口自然增加等因素不涉及“双超”,实际“双超”户数为786户,目前超面积部分已全部按照共有产权的办法整改到位,超自筹资金已全额退还到户,并按照省市要求完善签订了“补充协议”。

      (2)关于“‘三项协议’(搬迁协议、腾退协议、就业脱贫协议)落实得不够好”的问题。一是各安置社区均按要求建立了“三单一卡”(就业岗位菜单、劳动力资源账单、就业状况清单、增收脱贫明白卡)和搬迁户后续增收产业就业帮扶台账,逐户落实长短结合的产业和就业后续帮扶措施。二是全县易地扶贫搬迁户通过发展桑园茶园、生猪畜禽、山林经济等种养业落实产业增收4638户;通过技能培训、有组织劳务输出、政策扶持等措施,落实稳定就业和自主创业6302人;建成新社区工厂22个,就近安置群众就业798人,其中贫困户177人;注入各类资金9842.95万元,用于74个贫困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目前已实现搬迁户分红。

      2.关于“产业脱贫项目利益联接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了《产业扶贫领域失信经营主体联合惩戒机制》,对全县龙头企业、合作社、加工企业、电商等市场经营主体的诚信情况进行了摸排,建立并公布了产业扶贫领域诚信企业名单。二是对经营主体运行及欠款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经排查,嘉晟、天新、博硒公司共欠861户农户农产品订单收购款140.258万元,目前已全部兑现到位。三是制定了《石泉县产业就业精准脱贫“三有”奖补办法》,将龙头企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纳入奖补范围,为37个经营主体兑现带贫奖补资金83.4万元,有效提振了新型经营主体的心。

      3.关于“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城建、交通等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致使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中10个项目(5条路、5座桥)因质量不合格未通过验收”的问题。一是从严问责处理。县纪委监委对巡视反馈的10个脱贫攻坚基础设施项目质量不合格未通过验收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给予政务警告处分5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人,督促县发改局收回了不合格项目资金。二是加强行业监管。县交通局组织召开了脱贫攻坚交通项目管理培训会,印发了《2019年整县脱贫达标交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各镇路桥项目技术指导及质量监督通知单》,按照规定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切实加强对交通脱贫攻坚项目的监管。

      (2)关于“发改局对‘以工代赈’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对全县2016—2017年“以工代赈”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已收集12个2016年度各镇实施的“以工代赈”项目验收资料和项目移交管护资料,完成了对各镇实施的16个2017年度“以工代赈”项目的验收和移交管护工作。

      (3)关于“扶贫办对贫困村互助协会业务培训指导不力,互助资金发放、运作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互助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成立了县级互助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各镇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互助资金协会运行的统筹指导,严格落实“村财镇管”制度,确保互助资金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制定下发了《石泉县扶贫互助协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先后2次对各镇扶贫办、财政所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了业务能力。三是强化日常监管。脱贫攻坚各督导组对各镇村扶贫互助协会运行及监管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对存在的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到位,并统一印制了借款、还款、入会等专用票据,制定了“借款合同”和“借款审批表”模板,促进协会规范运行。

      4.关于“扶贫领域贪腐仍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强化交叉驻镇监督。将全县11个镇纪委实行交叉驻镇监督,围绕 4 类 23 项扶贫领域监督重点,每月开展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的专职监督,着力查找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交叉监督共发现问题线索 30 件,其中已立案 14 件,结案13件,处分 10人。二是持续强化警示教育。开设了“以案说纪”专栏,对扶贫领域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通报曝光,先后通报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案例57起57人,形成了有效震慑。三是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印发了《集中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整县脱贫摘帽期间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切实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先后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90件83人。

      三、保持政治定力,持续深化整改

      县委将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做到长抓长严、真管真严,持续深入地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真正把巡视成果转化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县域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

      (一)加强理论学习,践行两个维护。结合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扛牢政治责任,增强持续抓好整改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防止前紧后松、虎头蛇尾,真正做到坚决整改、彻底整改、全面整改。

      (二)落实三个亲自,严格审核把关。充分发挥县级领导的表率作用,切实做到“三个亲自”。坚持亲自谋划,各责任领导对各自负责的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真实性,进行逐条逐项研判;坚持亲自抓办,对研判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要专题研究、找准症结、强化举措、一盯到底,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坚持亲自验收,对还未整改销号的,要随时掌握整改进度,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

      (三)坚持从严从实,强化监督问责。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敢于动真碰硬,以问责促整改、促落实,对整改不力、打折扣搞变通、甚至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重点对巡视反馈意见明确要求问责处理的问题、移交问题线索处置情况、信访问题办理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严把整改质量关,对问责处理轻描淡写的、移交问题线索处理避重就轻的、信访问题办理不到位的,坚决退回限期重新整改,严肃惩处问责,确保政令畅通。

      (四)突出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果。坚持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注重标本兼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强化制度建设,对存在明显制度漏洞的整改事项和需持续整改、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尽快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强化制度落实,坚决防止制度机制落实不顺畅、贯彻不到位、执行搞变通等问题,不让制度机制成为“摆设”;自觉接受监督,及时公开整改成果和进展情况,切实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组织和人民的检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15—6321316;邮政信箱: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人民路1号中共石泉县委办公室(邮编:725200);电子信箱:shiquanxinxi@163.com。



中共石泉县委

2020年3月10日


上一篇:中共安康市委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下一篇:省委第六巡视组向石泉县委反馈巡视情况

安康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技术支持 备案序号: 陕ICP备12003054号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人民路政府大院  邮编:725200 电话:0915-631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