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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时间:2021/04/28  来源: 石泉县纪委监委   点击: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现将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熨斗镇金星村双庙茶叶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理事长、时任村支书余昌国违规使用合作社公款赠送礼品礼金的问题。2017年9月,余昌国参加石泉县某茶艺店开业典礼时,以双庙茶业专业合作社名义购买花篮一对花费400元,由余昌国牵头以余某华、张某军三人个人名义赠送礼金1500元,礼品礼金共计1900元从合作社资金中列支。2020年6月,余昌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全部 退还。

      2.饶峰镇集镇社区违规发放巡逻补助、公款吃喝的问题。2017年3月至2018年4月,饶峰镇集镇社区违规向社区干部发放巡逻补助5500元,并采取提供虚假姓名的方式套取巡逻补助1360元用于支付社区干部团年聚餐费用,时任社区党支部书记陈发龙负直接责任。2020年12月,陈发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中池镇城镇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主任陈尚典违规操办女儿“出阁宴”的问题。2017年9月,陈尚典违规大操大办女儿“出阁宴”,连续三天在家办酒宴30桌,收取164人礼金共76500元,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6月,陈尚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案例涉及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滥发津补贴、公款吃喝、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是“四风”领域反复出现的“常见病”,更是易发多发的“节日病”。这些问题的发生,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对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认识不清,对通过隐形变异方式违纪仍心存侥幸,对陈规陋习未能彻底摒弃,充分反映出“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复杂性,充分反映出纠治“四风”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四风”问题必须长抓不懈。2021年“五一”、端午佳节将至,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经常自警自省,防止行差踏错,始终紧绷纪律之弦,坚决守住行为底线。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把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担当尽责,严管队伍,持续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继续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针对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吃喝、餐饮浪费、违规收送礼金等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和明查暗访,对顶风违纪问题严肃查处、绝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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