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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纪委全面落实省纪委推行的信访举报三项制度
时间:2017/09/04  来源:   作者:李苗   点击:

    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石泉县纪委监察局紧紧围绕迎接和服务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严格落实省纪委推行的三项制度,不断加强信访举报工作。
    实行纪检监察干部全员轮流坐班接访,拉近干群关系。进一步认真落实领导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委局领导和机关干部定期到信访室接访的通知》。每周五前确定下周接访人员名单,次周一上午8:00在县纪委监察局点名接访公示牌左侧公告接访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分管负责的工作及接访时间等。要求接访干部如实准确填写接访情况,经集体排查,举报问题作初核处理的,接访领导作为该问题线索的包案领导,接访干部优先作为承办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接待领导应进行督办,保证举报问题得到公平公正处理。截至目前,已有 2 名委局领导和7名机关干部参与接访工作,接待群众来电来访10 人次,梳理移交问题线索3件。
    严格信访举报件归口受理,做到“一个口子进水”。在《石泉县纪委监察局监督执纪工作规程》(试行)基础上,出台了《关于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归口受理信访举报件的通知》,明确规定信访室归口受理涉及县管干部(单位)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委局领导和委局机关各室部组、县委巡察办及个人接收的信访举报件,以及通过舆情发现的信访举报问题,一般应在收到后 2个工作日内移送信访室,专人逐件录入系统,严格做到信访举报件一个口子受理。今年以来,县纪委共受理信访举报72件,其中本级受理128件、上级转交办44件,向案管室移送重要问题线索82件。
    强化移送件办理督促,打通信访举报“最后一公里”。严格落实中纪委关于“对上级转送件一律自办,不得下转”等要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上级纪委信访举报转(移)送件办理情况的意见》,对上级转(移)送件及时接收,全部由县纪委本级直查快办,并采取电话督办、书面督办、约谈督办“三级督办”模式,实行跟踪督办,确保信访件按时办结。今年以来,2017年1至8月,共实施 “一级督办”55件次,“二级督办”31件次,对办信质量不高、办结滞后等问题突出的纪委书记实施三级督办4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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