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以对组织、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红线底线工作要求,严防死守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尽快建立健全检测和监管体系。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结合机构改革完善县、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体系,加快提高检测监管能力。现代农业园区、合作社必须建有自检机构。全年抽样送检不少于50个,速测不少于2000样次。现代园区、专业合作社自检机构,将作为申报项目的硬性条件。二是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执法。落实监管责任,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全面推行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备案许可制度,深入开展农资打假等专项治理活动。三是着力抓好品牌建设。积极开展无公害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登记工作,完善“三品一标”认证奖励机制和退出机制。四是强化畜禽屠宰环节监管,切实保障肉食品质量安全。认真落实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强化畜禽屠宰定点准入,督促落实进场检查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等制度。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强病死畜无害化处理监管,确保畜牧生产安全。五是建立考核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考核办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实行月检月报。通过建立完善农产品全过程监管链条、质量安全监测和预警机制、质量安全追溯机制、责任追溯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等,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不出问题。
积极推进依法治农。一是树立法制思维。切实增强法制观念,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开展工作,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在一线从事农业工作 ,尤其要抓紧系统学习农业农村的法律和政策,坚持用法制思维、法制途径去推动改革,推进发展,服务农民;二是要营造法制环境。加强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特别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象的法律意识,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帮助他们学法、用法、守法,强化农业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在改革、发展、管理、服务等各个方面,必须做到依法依规,合法合理;三是增强执法能力。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为重点,加强农业执法机构,执法队伍建设,着重提高查案办案水平,严厉打击震慑农业违法行为,为农业农村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