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和招标投标工作,深入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石泉县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及时成立了由县纪检监察、发改、财政、城建等部门组成的监督检查小组,通过采取听、看、查和实地检查等方式,重点从五个方面进行检查。
一是招标投标活动情况。重点整治少数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投标工作;中标后随意变更设计,虚假签证,“低价中标、高价结算”;挂靠资质、围标串标卖标、非法转包分包,用假证书、假业绩骗取中标;不履行招标程序,擅自开工,肢解工程,规避招标;中标后不按合同履约,工期严重滞后;代理公司挂靠、借用资质,串通投标企业,违规操纵招投标,越权行事,借机乱收费;人为因素影响,以及不正常废标导致流标;监管、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监管不严,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其他涉及招投标领域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二是项目建设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城乡规划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建设实施过程和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等九个方面。
三是项目投资环境情况。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各种理由拒不兑现有关优惠政策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吃拿卡要”等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问题;依法严厉打击破坏企业和项目正常生产建设秩序、偷盗抢劫、敲诈勒索、强装强卸、强买强卖、非法阻工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四是项目滚动排查情况。项目建设单位对今年6月份以来新立项、新开工且未列入以往排查的使用政府投资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及其他投资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和信息公开情况。
五是案件线索查处情况。项目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发现、收集工程建设领域类和破坏投资环境类案件线索、受理投诉举报及查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包括查办案件数及典型案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