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0日起,石泉县纪委监察局由主要领导带队分别进驻县国土资源局和县水利局,对县国土、水利、住建、林业、公安5个部门及21个基层单位开展为期4个月的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监督检查工作。
这次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一是工作部署重点检查:是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行政执法和审批工作;是否确定有分管责任领导;工作责任是否细化分解落实到岗到人;是否制定有详细的年度工作安排;是否将行政执法和审批工作列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关效能建设、机关作风建设、政风行风评议、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二是制度建设重点检查:各行政执法和审批岗位的职责任务是否明确;是否建立有本部门执法和审批依据清理审查制度;受理案件和审批事项登记流程及标准是否明确;案件和审批事项办理工作程序是否明确;执法和审批事项基础台账、法律文书、案卷管理等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贯彻落实。三是内部监督重点检查:是否梳理制作本部门执法和审批依据目录并集中公开公示;对行政处罚和审批事项的审核把关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建立科学、系统的执法和审批绩效考评机制,并与政治、经济待遇挂钩;是否严格落实执法和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及涉法涉审信访案件倒查制度。四是行政执法重点检查: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是否亮证执法,仪容严整,举止文明;专项执法检查是否按要求履行备案手续;行政处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定性是否准确,处罚是否恰当;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是否超越职权、巧立名目乱罚款,是否在实施罚没时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是否存在以罚代管、只罚不管,在下达限期改正决定后,未能及时履行监管职责的。五是行政审批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法设定行政许可事项,增设行政许可条件,擅自变更法定行政许可权限,自行设定、实施行政许可年检、年审或者定期检验和审查的;是否存在实施国家、省、市已经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本部门所有涉及审批事项是否都集中到县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受理;是否存在未履行审批事项一次性告知义务,推诿、搪塞、刁难、勒索当事人,或者超越法定时限办结;是否存在不履行审批后续监管职责,对行政违法行为失察或监管不力的。
监督检查采取先暗访再明查、先基层再机关等方式,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干部职工座谈会,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实地查看工程建设情况,同有关人员谈话,受理投诉举报等方法,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提出工作建议或监察建议,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按程序立案调查。通过严格的监督检查,发现并纠正目前部分部门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建立并完善一批规章制度,完善统一规范的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工作程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查重处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督促重点部门、重要岗位人员严格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着力解决政令不畅、执行不力、违规办事、违法行政、失职渎职等突出问题,努力实现机关作风更加好转、政务环境更加改善、行政效能更加提高、公共服务更加优质、投资环境更加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