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安排,五届市委第十一轮第四巡察组于2026年4月上旬至5月下旬对石泉县纪委监委机关开展常规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石泉县纪委监委机关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对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反映,以及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为加强巡察组与广大干部群众的联系,巡察期间,巡察组设专门联系电话19916122501,电子邮箱:19916122501@163.com,在石泉县纪委监委机关办公大楼一楼设置联系信箱,也可以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反映有关问题。巡察组受理来电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6年5月15日18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并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五届市委第十一轮第四巡察组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