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6年4月1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提级巡察石泉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沈惠兰作动员讲话,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余代根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张红刚及全体成员,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各镇纪委书记、县委巡察办(组)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机关各室部负责人、驻村第一书记等参加会议。
沈惠兰指出,巡察既是“政治体检”,也是“综合会诊”,旨在帮助被巡察单位找准工作薄弱环节,推动发现问题整改,进一步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巡察组将结合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和工作特点开展监督检查。
沈惠兰强调,被巡察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正确对待巡察,坚持“同题共答”,确保巡察工作达到预期目的;要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查摆问题,全力抓好整改,共同完成好本轮巡察任务;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支持配合,严明工作纪律,推动巡察工作顺利高效开展。
余代根表示,县纪委监委坚决落实市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自觉接受监督,做到联络、配合、纪律“三到位”,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坚持立行立改、标本兼治,将巡察整改与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纪检监察工作“三化”建设年行动、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等工作统筹结合、一体推进,以高质量整改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
本次提级巡察为期5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联系电话:19916122501(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8:00),电子邮箱:19916122501@163.com,并在县纪委监委机关设立意见箱。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六项纪律”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