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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池镇村(社区)监委会主任集体“充电”
时间:2018/06/08  来源:   作者:何姗   点击:

    为进一步发挥村(社区)监督委员会作用,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升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水平,日前,中池镇组织新当选的村(社区)监委会主任开展业务培训,进行集体“充电”。
    首先纪委书记何军同志从村监委会如何处理好四种关系,如何开展村务监督工作及当前监委会工作重点进行了培训,并对监委会主任的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监委会主任作为村“纪检信访第一责任人”,要在村党支部领导下明确监督职责,在其位谋其政,敢作敢为敢担当,管好事、管好人、管好钱;二是要做好依法监督,讲原则、讲政治,处理好监督别人和监督自己的关系,防止“灯下黑”;三是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明确有所为有所不为;四是要充分发挥助手、桥梁作用,做好镇纪委的信息员。 
    其次,纪委副书记何珊同志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利义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内容、职能职责和工作程序、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和考评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解读,组织学习了县委办下发的《石泉县镇纪委指导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开展监督工作暂行办法》《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办法》《村(社区)干部受纪律处分与绩效补贴挂钩办法》,并就“一册两本三表一台账”、“两本四表”如何填写进行了业务培训。
    最后,镇纪委书记同新当选的监委会主任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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