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少数镇干部“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现象,饶峰镇纪委结合“为政不为”专项整治活动,以“四治四强”工作要求为抓手,切实整肃干部队伍,对庸懒散混问题开刀。活动开展以来,发放绿色提醒卡5张,黄色警示卡2张,红色警戒卡1张,立案查处1人,两名村支部书记因工作长期不在状态被责令辞职。
一、严明纪律要求,倒逼责任落实。一是印发了《饶峰镇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针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纪律松散,作风漂浮等问题,进一步重申了工作纪律和要求。二是明确各站办所负责人为本站办所管辖干部“为政不为”问题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对“为政不为”问题实行一责三问,倒逼各中层干部及分管领导进一步强化干部日常教育管理。
二、深入开展“亮晒做”,强化监督检查。一是召开镇村干部大会,要求每名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及岗位职责,认真开展“为政有为”承诺。同时将承诺书在微信平台进行公开亮诺,接受监督。二是由镇纪委不定期到村到户到站所,对干部工作作风、实绩及践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活动开展以来,开展监督检查17次,发现“为政不为”问题三件。
三、跟踪查改纠违,严格问责问效。一是实行跟踪督办,对受理及发现的群众办事难、慢等问题,实行跟踪督办,经核实属于工作人员主观原因造成的,一律追究懒政、怠政责任。二是将干部纪律作风整肃作为工作重点,对查实的“为政不为”问题,一律实行顶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