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市委、县委十条禁令,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确保全镇节日期间风清气正,以清廉至上的姿态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9月29日,池河镇纪委制定下发了《关于严明双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严守“十个严禁”廉洁铁律,确保全镇过一个廉洁祥和的中秋和国庆佳节。
十个严禁:即不准值班期间擅离职守、贻误工作或要情处置;严禁用公款送月饼、烟酒、花卉等节礼;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购物卡、网购卡;严禁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严禁公款旅游或进行健身、娱乐等高消费活动;严禁滥发或变相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严禁公车私用、领导干部驾驶公车等违规行为;严禁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茶话会、联欢会和节日庆典等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通知要求,全镇各分管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严明国庆中秋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做到经常抓、长期抓、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纪要严于律己,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又要切实担负领导责任,管好干部和家人。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落到实处。
通知强调,镇纪委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持严肃执纪、严格问责,集中整治“节日病”。对“两节”期间顶风违纪、对纪律和规矩置若罔闻的典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案双查”,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通过严实有力的行动,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以良好的精神状态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