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干部管理,落实省委出台的“三项机制”,切实整治庸懒散浮,为实现追赶超越凝心聚力,制定出台《熨斗镇机关干部管理考核办法》,对机关干部的考核实行鼓励激励、警示及“能下”、末尾淘汰机制。
一是鼓励激励。一年连续两次被评定为优秀格次的机关干部,年底予以表彰奖励;能力符合要求且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一般干部可直接提拔为中层领导(含内设办公室负责人,及办公室副职领导);属中层领导的,在编干部作为后备领导干部重点培养,聘用制干部优先作为村(社区)支部书记候选人重点培养。每半年考核,在考核中位居前三名的聘用制干部从本次考核到下次考核期间,每月依次按第一名5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200元增发工资。
二是警示及“能下”。被评定为不合格格次的机关干部,由镇纪委组织警示谈话,并要求向镇党委、政府提交书面检讨,以示警示。被评为不合格格次或连续2次被评为一般格次的机关干部,已经担任中层领导(含电商办、通讯组等内设办公室负责人)或下派为支部书记的,直接免去其职务,并由镇纪委组织诫勉或警示谈话。
三是末位淘汰。凡考核中位居不合格格次,且分数最低的后2名机关干部,参加集中学习班进行学习教育,通过测试考察后再决定是否回退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或进行解聘,合同期满的干部将不再续签。连续2次被评为不合格且排名末位的干部,是聘用制的,直接解聘;是社保协理员的,退回原派遣单位;是正式在编干部的,退回上级组织、人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