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从源头预防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健全基层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机制,中池镇连续建立“六公开、六报告”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预防村官贪腐。
一是建立“六报告”制度。村干部本人及家庭成员发生违法违纪、重大民事纠纷、修建或买卖房屋、家庭成员婚葬嫁娶、享受惠农政策、经商做生意、子女上大学、土地流转、出外考察旅游、本人年度收入等情况要随时向镇纪委报备,以此及时了解和掌握村干部本人及家庭成员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重大情况,进一步加强村干部监督管理,增强村干部自我约束能力,促进村干部廉洁自律。
二是村干部本人及直系亲属享受移民搬迁、低保、旧房改造、扶贫补助及慰问、救灾救济及临时救助、种粮直补、退耕还林、计生奖励扶助、老党员生活补贴、农机具补贴等惠农惠民政策情况要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从源头遏制村干部腐败发生。
通过六报告六公开,进一步强化群众监督,详细公开群众关心、想知道、有疑虑的内容,让群众明明白白,让干部清清白白,更进一步的密切了干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