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和使用,城关镇纪委、党政办、财政审计所等部门联合对镇政府机关固定资产进行了一次自查清查工作。按照“以账查物、以物对账”的原则,在自查清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一些问题:固定资产登记制度不够完善,一些新购买、新配发的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记;对损坏、报废、丢失的固定资产未及时销账;保管部门、保管责任人不明确等问题。
城关镇纪委从三方面解决这些问题:一是对机关固定资产认真盘点,逐项登记各类固定资产的型号、状态、保管人等要素,确保不漏登、不错登,每件固定资产都有保管部门和保管责任人。二是经登记无误后,制作固定资产标签统一张贴,使每件固定资产都有自己的“身份”、自己的“家”。三是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保管人的职责,对固定资产的损坏、报废、丢失等情况要及时报告登记,机关干部如有调整,要严格办理移交手续等,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