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石泉县纪律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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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运用好“四种形态”推进从严治警
时间:2017/01/22  来源:   作者:蒋厚超   点击:
    2016年以来,石泉县公安局党委、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从严治警”方针,紧抓廉政警示教育、常态督察检查、严格纪律审查、完善机制建设等,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为全县公安工作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了坚强可靠的队伍保障。
    抓廉政警示教育,箍紧“紧箍咒”。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教活动,邀请局党委书记、局长张鹏,党委副书记、政委李小康、纪委书记张小志以及其他班子成员分别围绕从严治党,学习贯彻落实《准则》《条例》,做守纪律、讲规矩合格的人民警察等主题,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条分缕析的对全局党员干部及民警进行生动的党课教育;结合新形势下执纪监督的新要求,局纪委开办了《石泉公安警风警纪大讲堂》,通过连续12期的警示教育,向全体民警亮明了红线,划清了底线;改变过去集中说教的方式,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今年以来,局纪委监察室先后下发了11个批评通报和案例,组织播放了警示教育片《警钟》、《永远在路上》,每逢重大节假日通过微信平台及时将上级要求和节假日纪律禁令等发送给全局民警,坚持逢会必讲,逢会必学,及时提醒督导民警,引导广大民警坚决纠正和预防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警风。
    常态监督检查,防患于未然。纪委监察、督察部门在坚持明察暗访常态化的同时,利用视频督察系统、效能监察等方法,以驰而不息整治“四风”,狠刹“五股歪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重点,以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为抓手,全面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主业。2016年,局纪委监察、督察部门采取定期检查、抽查、跟进督查、查阅工作台帐、明查暗访等多种监督方式,开展各类监督检查74次,检查基层所队246个次,下发通报42期,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问题(苗头)99个,提出督察建议117条,有效纠正和预防了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推进了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及公安中心工作的落实。
    加强纪律审查,形成震慑力。落实上级机关关于加强纪律审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做到有案必接、接案必查、查案必果和执纪必严,对违法违纪问题,实行“零容忍”。今年以来,共受理上级批转和群众投诉案件共18起,办结18起,办结率100%,特别是对于群众举报反映的民警违规违纪线索,县局纪检监察部门坚持快查快处,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规违纪和腐败问题。2016年全年,共查处民警违规违纪案件5案6人,分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2人,行政警告处分4人,留党察看处分1人(党政纪处分并处),警示训诫16人。
    完善机制建设,扎牢制度“篱笆”。县局党委始终坚持从严治党、依法依规治警,年初起草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方案》、《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县局党委、基层党支部、纪检监察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三个硬十条”》,党委书记与各党委成员、各党委成员与分管包联所、队、室负责人分别签订了《石泉县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职责分工,实行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下发了《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与《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局党委委员、各部门警种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进一步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力地促进了责任制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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