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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丰镇:贯彻落实村干部及直系亲属享受惠农惠民政策带头公开制度
时间:2016/12/24  来源:   作者:崔云龙   点击: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的执行,认真贯彻落实《石泉县村干部及直系亲属享受惠农惠民政策带头公开实施办法(试行)》,迎丰镇积极采取措施,从源头上遏制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
    高度重视,积极宣传  为吃透文件精神,镇党委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中学习,并在干部大会上进行了专题学习;并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主体和监督责任,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充分运用广播、网站、微博、微信、QQ 群等宣传媒体平台进行公开,结合党群互动日活动,积极向党员干部和群众宣传,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群众参与度和知晓率。
    明确对象,细化内容  此次带头公开的对象为村(社区)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村(社区)文书,村(居)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妇联主任,兼职村干部。公开内容为:村(社区)干部本人及配偶,户籍关系在任职村(社区)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享受本村(社区)低保、扶贫、移民搬迁、危房改造、贫困补助及慰问、救灾救济、种粮直补、退耕还林、农业综合直补、土地复垦、计生奖励扶助、临时救助等惠农惠民政策情况,其公开内容根据政策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严格纪律,强化运用  结合镇情实际,力争做到五必须:各村必须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村(社区)干部必须对本人填报情况作出承诺,村监委会必须加强全程监督,镇纪委必须负责专项工作督查,村党支部必须结合党群互动日活动向村民进行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的质询和评议。对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对村(社区)干部有不如实申报情况的,公开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甚至出现违规违纪情况的,责成村(社区)党组织整改;对发现的优亲厚友问题,群众举报并查实的问题,依纪依规予以处理。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各村及相关人员的年终考核,与工资和绩效相挂钩,对不认真执行或者相关人员不提供基础数据的,年终定为不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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