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陕西省公安厅下发的《关于表彰2015年度全省公安机关目标责任考核暨“爱民杯”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的通知中,石泉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队被表彰为“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称号,这是全省公安机关唯一获此殊荣的纪检监察部门基层集体。
2015年,石泉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在县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在上级纪委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纪委全会和全省、市公安机关反腐倡廉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公安机关“十项重点工作”和“四项建设”,以规范权力运行和强化执法监督为主线,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为抓手,加大源头治理,加强督查推进,深入整饬警纪警风,全面推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各项公安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全年共受理群众信访投诉及领导交办案件线索25件,办结25件,办结率100%。查处民警违规违纪案件5起5人,分别给予行政撤职1人,行政记过1人,行政警告3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其中并处党政纪处分1人),警示训诫9人,有力发挥了纪检监察“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作用。事实再次证明,石泉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是一支经受过种种考验,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光荣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