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狠刹节日不正之风和整治“五股歪风”,石泉县公安局党委立足队伍纪律作风实际,紧贴公安业务实战需要,认真研究部署,加强教育警示,强化监督问责,有力确保了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
高度重视,组织有力。2015年12月31日、2016年2月6日,县局分别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县局主要领导亲自主持,部署安排节日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强化队伍管理,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工作。在客观分析全县公安队伍现状,深刻剖析当前队伍突出问题的基础上,明确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教育,要把党纪党规和纪律禁令刻印在每位民警的心头上。同时为确保督察检查工作实效,不走过场,县局成立了以纪委书记张小志为组长的督察小组,制定了《2016年元旦节假日期间现场督察方案》、《2016年春节期间现场督察工作方案》,并迅速组织警力,在节日期间开展了对各单位值班备勤、依法履行职责和遵守警纪警规情况的督察检查。
警示教育,筑牢防线。县局纪委迅速组织各单位在节日前,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契机,集中时间开展节前警示教育活动。一是要求局属各单位对上级机关关于节日期间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四风”等一系列通知要求、纪律禁令规定组织全体民警进行一次学习教育,提前打招呼、提前拉袖子,不断强化广大民警崇廉尚俭、遵纪守规意识。二是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强化担当意识,严格队伍管理,确保单位不出事、民警不出问题。三是及时转发了省公安厅纪委《关于转发公安部通报五起公安民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知》,要求各部门迅速组织全体民警学习讨论,做到警钟长鸣。四是下发《关于对咸阳彬县一留守妇女被强奸后自杀的情况通报》和《关于对邹涛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不按时到岗情况的批评通报》,组织全体民警以“六查六看”为主题进行讨论活动,举一反三,防微杜渐,确保不触碰高压线和规范履职尽责。
突出重点,确保实效。为确保全县公安机关在春节期间不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确保各项节日维稳任务全面落实,局党委在全面查摆工作薄弱环节的同时,紧紧围绕上级部署要求,强调落实各项要求,确保纠正“四风”工作落到实处。一是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制度。扎实落实县局值班备勤“六个必须规范”要求,即:必需规范带班领导、必需规范值班备勤室、必须规范着装、必须规范接处警、必须规范记录接处警工作日志、必须规范执行重大情况和信息及时报告制度。二是严格对公务用车的管理。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其它警用车辆一律封存;严禁公车私用,不准驾驶公务用车参加婚丧嫁娶、走亲访友或外出旅游;所有驾驶警用车辆的民警要严格遵守上级部门和县局制定的车辆管理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法》,防微杜渐,确保不发生问题。三是严格落实公安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自身的安全保卫,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完善防护措施,提高自防能力,严防公私财物丢失被盗或泄密事情的发生。枪库、监所等重点部位加强管理,严防枪支被盗,在押人犯脱逃、自杀、斗殴等重大案件、事故的发生,确保内部不出任何安全问题。值班民警在驾车、处警时,提醒加强自身防范意识,注意自身安全。四是严格财物管理和财经纪律。严格各部门乱拉赞助、乱摊派,各部门经费支出严格实行“3+1”签字审核,严禁突击花钱;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工作餐制度,办好“廉政灶”。
监督检查,严查违纪。元旦、春节期间,县局纪检、督察部门组织警力,采取明察暗访、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各基层所队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检查,共检查局机关单位、基础所队和执勤点共32个(次)。同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2016年1月1日,在检查中发现城关派出所1名民警在值班期间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不按时到岗情况。局纪检监察部门迅速开展调查。通过调查,发现该同志违反了组织纪律,但鉴于该同志能及时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积极主动检讨,认错态度诚恳,经县局研究,决定对该同志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不按时到岗的行为给予警示训诫,在全局予以通报批评,责令该同志在城关派出所全警大会上作出了深刻检查。
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石泉县公安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总体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开展元旦、春节双节安全保卫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安保任务,实现了春节期间“发案少、秩序好”和“七个严防发生”的工作目标,节日期间全县公安民警无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发生,无涉警案件、事件发生,监所安全无事故,为2016年全县公安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