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3日,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村(社区)监督委员会工作,纠正工作中存在的偏差和问题,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城关镇纪委组织34个村(社区)的监委会主任进行了专题业务培训,切实落小落细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监委会责任,为构建“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廉政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
培训会上,镇纪委专干以《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为核心,以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背景及政策依据、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性质及地位、规范村(社区)监委会组织建设和管理、监委会的主要职责和工作方法等内容为重点,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分析相关查处案件的形成原因、处理结果,深刻阐释了村(社区)监委会的重要作用。参与培训的村(社区)监委会主任纷纷表示,通过培训学习增强了主动作为的信心,明确了自身职责,提升了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干劲。
镇纪委书记张定娥与各村(社区)监委会主任签订了2016年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就如何做好新时期村(社区)监委会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认清形势。按照“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切实改进村(社区)监委会工作存在的各类问题,把纪律挺在前面,敢于监督,细化监督内容、规范监督流程,不断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二是明确任务。围绕管人、管财、管事三方面内容,按照五步三公开的工作方法,推进村级财务、事务规范运行,当好群众的“代言人”、 “理财员”和“监督员”;三是准确定位。围绕监督工作,发挥好参谋助手、桥梁纽带、宣传解释的作用,摆正位置,协调与支委村委的关系,做到主动不盲动,到位不越位。村(社区)监委会是纪检监察组织在村级的延伸,相当于“村纪委”,更应该发挥好基础监督,筑牢思想防线,预防腐败,解决联系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