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下午,中池镇纪委书记张黎明同志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同时就县纪委组织的关于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
会上,张黎明同志就新修订的《廉政准则》的内容和意义进行了全文传达。新修订的《准则》共有八条:第一条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第三条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第四条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第五条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第六条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第七条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第八条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本次修订的《准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党的建设、严明党的纪律、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最新成果,坚持了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是党章规定的具体化,是尊崇党章、树立党章权威的重要体现,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制度保障,对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最后,党委书记吴小普要求全体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准则》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和自我管理,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工作上,严格按程序办事,生活上,加强自我约束,做到八小时内外都能管好自己、管住自己,严防“四风”反弹,始终保持共产党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同时深入学习《准则》,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干部的心上,把严格遵守《准则》各项要求落实到行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