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泉县公安局纪委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落实“三转”,把落实“三转”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切实履行纪委的监督问责职责,把查办案件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工作,始终保持从严治警高压态势,建立“六项机制”,积极主动抓预防促监督,减少和杜绝民警违法违纪发生。
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年初,县局党委书记与各党委班子成员、各党委班子成员与各所、队、室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县局全体民警签订了《石泉县公安局民警廉洁从警、遵规守纪承诺书》,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出承诺,进一步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真正把责任担当起来。
建立谈心提醒机制。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全局民警中坚持常态化开展谈心提醒教育工作,做到苗头早发现、问题早提醒、小问题早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局党委书记根据各所队室廉政建设情况,直接与各党委班子成员、所队部门主要负责人、重点民警开展廉政谈话、警示提醒,分管联系单位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所队主要负责人专门就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约谈、与重点民警开展谈话提醒,所队指(教)导员按照“十必谈”要求,坚持常态化开展与民警谈心谈话。
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对全局每位民警岗位风险点开展排查,建立档案,并进行评估、动态监控,把民警的岗位风险点作为防控的重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
建立廉情管理机制。通过警员信息系统,为全局280余名民警和文职辅警上“廉政户口”,实现全局民警文职辅警的基本信息、个人有关事项申报、岗位廉情变化、个人工作考核等信息的实时更新和动态监控。
建立常态督察机制。采取暗访、督察、检查、视频督察等方式,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和执纪监督的职能作用,对民警的巡查检查做到常态化,对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特别是“四风”方面和执法方面的问题,做到常态化督察检查,及时了解核实,及时提醒纠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共检查基层所队228个(次),下发督察通报37期,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问题(苗头)72个,提出督察建议71条,有效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建立制度保障机制。完善民警廉洁自律规定等制度,研究制定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六一承诺”,提出整治“四风十杜绝”、石泉公安新风警队“十标准”等,将县局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各项纪律禁令汇编印制成小册子,发放到每位民警、文职、辅警手中,要求全体同志遵照执行,坚持完善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权的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