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石泉县纪律委员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基层传真 >> 正文
县司法局加强党风廉政“两个责任”落实
时间:2015/10/09  来源:   作者:张彦军   点击:
    石泉县司法局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措施落实,突出重点,深入推进,不断提高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努力打造清正廉洁、高效务实的司法行政队伍。
    加强学习严格纪律。一是于9月24日分别在局党组会议和周五例会上传达学习了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长毛万春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电视讲话精神,并对未参会人员于9月30日进行了补课学习,要求每位党员干部对毛万春同志的讲话认真领会、入心入脑,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二是于9月24日党组会议上,班子成员讨论学习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问责办法,要求领导班子以身作则,管好分管股室,股室负责人管好一般干部,严明执法监督和执纪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错约谈;三是于10月8日在全体干部会议上传达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会精神,要求每一位党员干部要延伸“三严三实”,围绕“学习党纪国法、强化规矩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提升司法公信力。
    调整机构夯实责任。按照县委、县政府镇村改革方案下划基层司法所后,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及时调整内设机构并上报了“三定”方案草案,及时转变观念理顺工作思路,编印《司法所工作指南》,明确局机关各股室和各镇司法所工作责任,确保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普法宣传和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工作稳步开展。
    完善制度正风肃纪。进一步完善了公务车辆使用、上下班考勤、机关卫生管理以及司法行政业务开展等有关制度,每周通报考勤、机关卫生情况,按照股室申报、分管领导申报、主要领导把关、政办股统筹的流程进行公车管理。同时县局纪检组、监察室不定期对各股室进行工作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纪行为及时介入调查,该通报的通报,该上报的及时上报。
    实行同安排同汇报。按照一般干部向股室负责人负责、股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负责的三级责任制,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同安排同汇报,在安排业务工作特别是公证、服刑人员社区矫正等廉政风险比较高的工作的同时,指明廉政风险点,强调工作纪律,责任重重下压;在定期召开股室工作汇报会时,各股室负责人、被点名汇报人员在汇报业务工作的同时,汇报党风廉政“两个责任”执行情况。
 

上一篇:城关镇:扎实开展“学习党纪国法,强化规矩意识”回头看活动

下一篇:两河镇:两个责任落实好 党风廉政继续抓

安康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技术支持 备案序号: 陕ICP备12003054号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人民路政府大院  邮编:725200 电话:0915-6313333